以案為鑑丨合謀套取補貼款 被留置仍心存僥倖
“看著曾經一起工作的同事,走到今天的這個地步,我內心非常震撼,今後一定要嚴守黨紀法規,不能踏錯一步!”日前,江蘇省灌雲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組織開展縣人社局以案為鑑專題警示教育大會,深入剖析了縣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原負責人周平、原工作人員張雷利共同貪汙一案,引發了在場100餘名工作人員的熱議。
周平、張雷利因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虛假材料套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共計119.1萬元,犯貪汙罪。2020年5月20日,周平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張雷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周平曾擔任灌雲縣人社局人力資源科科長,2014年,因其業務能力突出,單位領導便將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工作交由她負責。同年11月,張雷利經勞務派遣到縣人社局就業促進科工作,協助周平一起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工作。
2015年10月,周平開始擔任就業促進科負責人,周平和張雷利對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稽核工作也越來越得心應手,並逐漸發現了補貼稽核工作的漏洞。
按照培訓補貼核發流程,張雷利收取申報材料,初步核查後留下失業登記證、職業技能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銀行存摺等材料的影印件,並統計出補貼發放名單表格,周平對名單和材料進行復審後,將發放名單表上報領導簽字即可交由財務室發放。補貼申報的實體稽核工作全由兩人負責,缺乏監督和管理。
“這補貼錢拿得也太容易了,我們統計上報一下就行。”一次閒聊中,張雷利無意間用一句話概括了培訓補貼申報的程式,就是這無意間的一句話彷彿一顆種子深深紮根在兩人的心裡。之後,兩人開始在平時工作中有意無意收集起身份證影印件等相關材料。
2015年底,周平家裡買了新房,手頭比較緊,看著別人一筆一筆拿到補貼,心裡滋生貪念。而此時恰好是補貼政策“五年一調”的政策調整期,檢查工作相對較少,周平膽子就大起來,直接和張雷利商量起利用偽造材料套取補貼款的計劃。
“高階職工培訓補貼1000元,是補貼裡最高的,既然都是做假的,不如就做補貼最高的。”張雷利提議按照最高的補貼標準偽造材料,多套點錢,周平欣然同意。
之後,張雷利負責利用遮蓋替換、PS等手段偽造相關材料的影印件,製作補貼發放表。周平則利用業務關係將之前收集的身份證影印件拿到銀行批次開一折通小本子,並將這些偽造材料摻雜在正規申報材料中進行上報。
“第一次報審時心裡既害怕又矛盾。既怕被稽核出來問題,錢拿不到,又怕稽核不出來,自己就真的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回憶起第一次造假套錢的經歷,周平這樣說道。
那一次,她們順利拿到了第一筆錢——24.4萬元,兩人直接拿著之前開戶的一折通小本子取錢並平分。
“20多萬,抵得上我兩三年的工資了,這麼大的一筆錢來得也太容易、太簡單了,這樣巨大的誘惑,讓我私慾膨脹,於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周平對第一次拿到錢的感受異常深刻。
貪慾的口子越扯越大。2016年1月至12月期間,兩人前期還會收集人員資訊材料,後來直接把之前使用過的資訊材料修改時間後重複利用,還有幾次直接全部使用偽造的材料進行申報。兩人先後4次合謀套取補貼款共計75.3萬元,與此同時,周平還揹著張雷利,自己單獨3次套取補貼款共計43.8萬元。
後來,因在縣內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畢業的學員長時間沒能拿到補貼款,培訓機構以為周平和張雷利故意刁難,把補貼款私自截留,便向縣紀委監委舉報。
2019年4月9日,灌雲縣紀委監委對周平、張雷利二人立案調查。
當兩人被留置時,還心存幻想和僥倖,認為自己套取的錢不是很多,事情不會走到最壞的一步。當辦案人員一筆一筆梳理出二人的違紀違法事實後,兩人才真正意識到問題性質的嚴重。
“如果沒有踏錯那一步,是不是還可以孝敬年邁的父母?是不是還可以陪伴女兒長大?是不是還可以有美滿的家庭?但現在一起都毀了。”“我辜負了領導對自己的期望和信任,對不起自己的父母,也沒有給孩子樹立好榜樣。”周平、張雷利在懺悔書中寫下了深深的悔恨。
案件暴露出的補貼發放程式和監管制度上的漏洞,也引起了灌雲縣紀委監委的高度重視。為做實案件查辦後半篇文章,縣紀委監委向縣人社局下發監察建議書,提出整改建議和整改時限。縣人社局建立健全了《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管理辦法》《關於印發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灌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部審計工作計劃的通知》等規章制度,及時堵塞制度漏洞。(通訊員 範本慶 尹步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