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恆與鄭爽事件,張恆與鄭爽不僅在商討處理,彼此之間的債務,鄭爽仍在起訴張恆,鄭爽起訴張恆償還2000萬,一審張恆敗訴,二審早已開庭,但均未宣判。
刑事辯護律師對張恆的評價很高,張恆也很優秀,張恆也算工作順利,事業有成。
鄭爽與張恆的感情,張恆為了更好地與鄭爽一起創業,把好的工作給解僱了,張恆不但與鄭爽一起參加娛樂節目,張恆還是鄭爽的藝人經紀人。
鄭爽參演一齣戲,演員的片酬就達1.6億元,由張恆承擔收取費用,鄭爽沒有給張恆打款,也要向張恆要錢。
關於張恆與鄭爽的債務,張恆覺得,他只是給鄭爽打工賺錢,他沒有與鄭爽合作,自己也沒有自己獨立經營,因此鄭爽債臺高築,張恆沒有義務給鄭爽錢。鄭爽覺得,她與張恆是合作自主創業,鄭爽承擔專案投資,張恆實際負責公司管理,張恆縱容鄭爽的2000萬元,張恆應該賠償她。
最近,知名法務人士也談到了張恆和鄭爽的層面,他就是微博使用者“檢方青鋒”,他認為,張恆爆料鄭爽和遺棄一切是正常的,如果不爆料,很多鄭爽提出分手,調侃張恆,軟飯男等等。
檢察官青鋒認為,張恆早就做好了很好的事情,張恆沒有快速爆料鄭爽,只是因為鄭爽的步履蹣跚,才選擇了爆料。
秦經常調侃鄭爽,秦代也是關注實用判官青鋒的人,兩人也算意氣風發。
但也有網友,不贊同記者青鋒的觀點,認為作者青鋒對鄭爽有偏見,只是自己的看法與鄭爽不同。
作為法律人的青鋒,那樣評價鄭爽,確實是不恰當的,畢竟人民法院還是沒有做出判決,而且鄭爽和張恆都沒有盡到義務。
鄭爽與張恆勃興,鄭爽非常不張揚,張恆還經常爆料調侃鄭爽,這是鄭爽比張恆更擅長的地方。
而張恆與鄭爽的債務糾紛,雖然可以按起訴處理,但張恆早已被限制高消費,或許張恆不害怕再次被限制高消費。
張恆和鄭爽事件,還是應該按照商量的方式來處理,雙方都承擔起責任,兩人應該向華宇晨學習,張碧晨按照商量的方式來處理。
著名法律界人士青鋒對張恆與鄭爽事件進行了評論,他認為張恆爆料鄭爽遺棄,只因鄭爽步履維艱,大夥兒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