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基協:因失聯被登出,私募基金管理人3年內不得重新登記

由 回秀蘭 釋出於 綜合

  中新經緯7月15日電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微訊號15日訊息,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近日釋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聯處理指引》(下稱《指引》)。其中明確,因失聯被登出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登出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重新登記。

  《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透過登記備案電子系統填報郵寄地址、傳真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聯絡方式,確保資訊真實、準確、完整,並保持通訊聯絡方式有效、暢通。

  透過電話、電子郵件、簡訊等形式均無法與私募基金管理人取得有效聯絡的,中基協以公告形式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公告發布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向中基協報送情況報告。逾期未報告的,中基協即認定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失聯私募基金管理人。

  《指引》明確,因失聯被登出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登出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重新登記,不得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夥人或者主要出資人;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夥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其委派代表、負有責任的高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自被登出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得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夥人或者主要出資人。

  同時,因失聯被登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夥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其委派代表、負有責任的高階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記入協會誠信資訊管理系統,並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