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們注意啦!
明天,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就要開始啦!
國務院今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入戶工作時間是10月11日至12月10日,將由政府人口普查機構派普查員到住戶家中進行登記,或由住戶自主填報普查短表。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入戶登記時應出示統一頒發的工作證件。普查物件、普查內容等詳見↓
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
公 告
〔202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於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普查物件: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二、普查內容: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 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三、普查時間:普查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入戶工作時間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普查方式:由政府人口普查機構派普查員到住戶家中進行登記,或由住戶自主填報普查短表。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入戶登記時應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口普查機構統一頒發的工作證件。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公民有義務配合人口普查,如實提供普查所需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物件的個人資訊必須嚴格保密。
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及其負責人,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在普查工作中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人口普查物件阻礙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請社會各界及全體普查物件,積極支援配合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
2020年10月
一、普查表
根據不同的普查物件和普查內容,具體分為四種普查表:
1.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短表
2.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長表
3.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
4.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
二、登記方式
普查登記採用普查員入戶詢問、當場填報,或由普查物件自主填報等方式進行。
三、入戶時間
四、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持證上崗
積極參與人口普查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也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關於這些你應該知道↓
Q:
1、什麼是人口普查?
A:
人口普查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廣泛採用的蒐集人口資料的一種最基本的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資料的主要來源。透過人口普查,將全面查清我區人口數量、結構、分佈等方面最新情況。
Q:
2、為什麼要進行人口普查?
A:
定期開展人口普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明確規定。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及時開展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國人口數量、結構、分佈等方面的最新情況,既是制定和完善未來收入、消費、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社會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礎,也為教育和醫療機構佈局、兒童和老年人服務設施建設、工商業服務網點分佈、城鄉道路建設等提供決策依據。
Q:
3、我國進行過幾次全國人口普查?
A: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分別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成果進行過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有關規定,人口普查每10年進行一次,尾數逢“0”年份為普查年度。
Q:
4、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是什麼時候?
A: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Q:
5、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物件都是誰?
A:
普查物件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在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也屬於普查物件,需要進行普查登記。
Q:
6、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登記那些內容?
A:
這次普查主要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況。
Q:
7、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採取什麼方式?
A:
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以戶為單位進行登記,普查資料採集原則上採用電子化的方式。
8、如何開展自主填報?
A:
與前幾次普查相比,這次普查在傳統入戶登記基礎上,普查物件還可以進行自主填報。自主填報透過微信小程式開展,每戶可以由一名成員填寫本戶所有人的資訊。自主填報為廣大普查物件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方式,倡導普查物件進行自主填報來參與普查。
如果居民選擇自主填報,請在普查員上門摸底時向普查員說明,請普查員提供自主填報的二維碼和賬號,根據填報要求按時、如實申報資訊。選擇自主填報的住戶應在11月5日前完成資訊申報,如果沒有完成,普查員將入戶登記普查表。
Q:
9、如何保護人口普查物件的合法權利?
A:
為了充分保護每個普查物件的合法權利,取得普查物件對人口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援和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在保護人口普查物件權利方面作了嚴格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資訊,應當予以保密。《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人口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物件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洩露,不得作為對人口普查物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不得用於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Q:
10、如何配合人口普查登記工作?
A:
人口普查的摸底和登記兩個階段普查員需要入戶。摸底從10月11日開始,10月31日結束。登記從11月1日開始,持續到12月10日結束。希望居民群眾能夠熱情支援人口普查工作,積極配合普查員開展調查。如實申報人口普查專案,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人口普查物件阻礙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依法開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以處罰。
Q:
11、在當前疫情防控常態化階段,普查員如何規範普查入戶上門方式?
A:
普查工作人員在普查入戶登記前,要嚴格按規定做好體溫檢測和隨申碼檢驗等工作,開展預防性消毒,符合規定才能進行入戶登記工作;入戶登記時要主動出示普查工作人員證件和個人隨申碼,並詢問調查物件及同住人14天內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狀況、病例密切接觸史等判斷其傳播疾病風險 ;入戶登記時,要按規定佩戴口罩並穿好鞋套,與被調查物件要保持1米以上距離;如入戶登記家庭有老人、兒童或人群密度較高等情況,原則上不進入室內登記;如發現調查物件中為有高、中健康風險人員,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向所在街道(居委)人普辦報送,等待進一步工作指示。
大國點名,沒你不行!
你的參與是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關鍵。
希望大家多多支援配合~
資訊來源:楊浦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
編輯:奚宇軒
楊浦區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