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魯佳樂)訊,財聯社記者1月13日獲悉,原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已於近日進行工商變更,企業名稱變更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喬體育”)。
據瞭解,該公司此次更名與其商標案敗訴有關。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並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對於超過5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採用包括區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註明其與邁克爾·喬丹不存在任何關聯等。
與商標糾紛同樣受業界關注的,還有喬丹體育的IPO程序。在業內人士看來,與邁克爾·喬丹的糾紛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上市程序,此番敗訴會為其推進上市再度蒙上一層迷霧。
“本次民事判決與此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保持一致,不會影響我公司對中文‘喬丹’商標的合法使用權利。社會公眾已經廣泛知悉並清楚區分兩者間的關係,我公司也在積極透過各種措施力求避免混淆。”喬丹體育在宣告中強調。
“喬丹體育更名後,上市之路會變得更加遙遠。公司改名意味著未來中喬體育要作為一個新品牌來發展,在後疫情時代,重新打造品牌的難度更高,需要投入的代價也更大。”鞋服行業獨立分析師、上海良棲品牌總經理程偉雄在接受財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更名後的中喬體育傍名人的效益不再,一個新的品牌需要重新引起使用者的熟悉與認知,自然會導致客戶、使用者、合作伙伴等利益關係的重組。
其實,早在2011年10月,喬丹體育就提交了首發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但此後一直沒有進展,直到2020年6月1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最新版本的受理首發及發行正常排隊企業資訊,喬丹體育排在申請上交所主機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企業資訊表的首位。
“此前因為商標案件,大大影響了喬丹體育上市的時機。在資本市場中,錯過一個風口就很難再找到更好的時機。”北京關鍵之道CEO張慶認為。
據瞭解,邁克爾·喬丹於2012年10月以侵犯姓名權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請求撤銷喬丹體育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隨後,雙方展開了曠日持久的商標訴訟。2020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此案做出判決,判決撤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評字〔2014〕第052424號關於第6020578號“喬丹及圖”商標爭議裁定,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相關商標重新作出裁定,此為終審判決。
“公司註冊的74類與喬丹相關商標均取得勝訴,僅有4件註冊時間未滿5年的商標發回商評委重新裁定,該判決不會影響現有商標的正常使用,也不會對公司正常經營造成任何影響。”喬丹體育方面此前曾向記者表示。
“安踏、李寧等國內一線體育品牌都有第二品牌支撐業績發展,喬丹體育無論是透過資本併購還是內生孵化,都要打造第二品牌。疫情影響下,中國市場率先復甦。許多國際品牌也會把中國當作去庫存的重要市場,產品價格也會有所下降,李寧、安踏等國產品牌也會加大促銷。喬丹體育作為第二梯隊品牌,應該把精力放在尋求未來增長點上。”張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