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水佳麗(大公網)
自香港暴亂髮生以來,一些香港法官屢屢輕判暴徒,甚至公開為暴徒辯解,令人質疑法官裁決不公。近日,香港再度曝出輕判亂港分子事件,引發輿論質疑。
綜合香港大公網15日報道,2019年,香港多區發生暴亂,有人在天水圍聚集堵路。其中四名男子在私人屋苑景湖居被捕,分別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其中三人經審訊後罪成。裁判官水佳麗14日在屯門法院判刑時聲稱,三人均“上進”,明白他們是“一時衝動而犯案”,判首被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襲警罪監禁三個月,另外兩名被告面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則判囚九星期。
水佳麗2020年審理一名男子在元朗街頭投擲汽油彈案件時,也僅判處男子18個月感化,還形容男子是“優秀但不懂事”。香港司法機構隨後收到公眾針對水佳麗審理此案的投訴,但稱投訴不成立。有香港議員認為,司法機構有責任敦促裁判官避免在刑事案件發表類似評論,避免讓公眾誤以為鼓勵人犯法並讚揚其行為。
除了水佳麗外,過往審案備受香港市民爭議的裁判官何俊堯,再被上級法官批評輕判。何俊堯早前審理男子承認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一枚燃燒中的汽油彈一案,僅輕判罪犯感化三年。上訴庭14日處理香港律政司的複核申請,質疑何俊堯自作主張參考英國案例而非香港案例,並批評他低估案件嚴重性、量刑原則出錯,故先索取報告,以考慮改判拘禁式刑罰。
▲ 何俊堯(港媒)
何俊堯目前被安排於高等法院擔任刑事案件的聆案官,他早前出任東區法院裁判官期間,審案屢被質疑偏頗。而在本案中,涉案男子於2019年11月18日從柴灣已婚警察宿舍的圍牆外,用力把一枚汽油彈擲到宿舍一單位的窗邊,以致單位窗戶及外牆被燻黑,僅獲何俊堯輕判感化三年。
香港律政司一方14日陳詞指出,被告承認的“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非常嚴重,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至於成年罪犯一般至少會被判監四至五年。然而,何俊堯卻如此輕判,香港律政司認為判感化不足以反映其罪責。最終上訴庭認同判感化令屬過輕和原則有錯,將原本判刑撤銷,並下令將男生還押至2月4日重新判刑,其間等候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對於一些亂港分子被輕判的情況,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此前就擔心,若由處事不公者任“刑事案件排期法官”,或會出現黑暴案件均交由立場明顯的法官審理的情況,而當前並無相關監管機制,恐怕會令公眾對香港司法機構失去信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此事會降低公眾對香港司法機構的信任,建議司法機構應該進行大改革,“‘司法獨立’非‘司法王國’,法官不能太過自大和自我,目前部分法官自視太高、太囂張,該儘早進行整頓,以免變成司法專橫”。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陳曉鋒同樣認為,所有法官都不應該有政治傾向,而是要依從法律及證據判案,才能彰顯司法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