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紀委監委對湯原縣原縣長劉維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維國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資金結算、專案溝通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維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維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維國簡歷
劉維國,男,漢族,1963年10月生,黑龍江樺川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南開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和哈爾濱工程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1983.09—1987.07 南開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生
1987.07—1990.09 佳木斯市統計局綜合科科員
1990.09—1993.11 佳木斯市統計局綜合科副科長
1993.11—1995.05 佳木斯市統計局綜合科科長
1995.05—1998.02 佳木斯市政府辦公室秘書
1998.02—1998.04 佳木斯市委常委秘書
1998.04—1999.07 佳木斯市委常委秘書(副處級)
1999.07—2002.01 樺南縣委副書記
2002.01—2007.05 樺南縣委副書記、副縣長
2007.05—2008.02 佳木斯市前進區委副書記、副區長(正處級)
2008.02—2011.11 佳木斯市前進區委副書記、區長(其間:2009.12—2011.11 哈爾濱工程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11.11—2015.06 湯原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5.06—2016.04 湯原縣正處級幹部
2016.04—2017.09 湯原縣副處級幹部
2017.09 退休
來源:佳木斯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