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影片截圖。
文|祁倩倩
“今夜星光閃閃,愛你的心滿滿”“畫畫的baby,賓士的小野馬和帶刺的玫瑰”......
如此火熱的蹦迪場面,乍一看還以為是進了某夜店現場,沒承想竟是一場發生在某風景區的“野外迪”。
據媒體報道,近日,有徒步團體透過網路平臺自發組織約200人,攜帶移動發電裝置,在深圳梧桐山風景區夜晚蹦迪。蹦迪影片在各大社交平臺廣泛傳播,造成了不良影響。對此,涉事景區管理部門稱已報警。
蹦迪作為一項動感刺激的娛樂活動,一直是一些年輕人的心頭好。五顏六色的燈光、節奏鮮明的動感音樂,像是一記猛烈的致幻劑,確實能夠幫助一些城市青年釋放下日常生活中的壓力。
但是,玩歸玩,鬧歸鬧,萬事都得有個度,在蹦迪這件事上,可千萬別拿風景區開玩笑。
且不說此次事件本身就違反了當地的相關規定——
《梧桐山風景名勝區條例》規定,在風景區內舉辦大型遊樂、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影響生態、景觀及公共安全的活動時,應報有關部門批准,有關部門在作出批准決定前應當徵得風景區管理機構的同意;同時,活動實施過程應當接受風景區管理機構的監督。
圖源@深圳綠寶石梧桐山 官方微博。
但從景區管理處事後的反應去看,此次活動並沒有徵得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觸碰了景區管理規定的紅線。景區規定在那裡擺著,卻攔不住這些一心狂歡的“蹦迪青年”,從中也可一窺涉事人員規則意識的缺失。
其次,景區深夜蹦迪給原本寧靜的景區帶來了極大的噪音汙染和燈光汙染。一方面,該景區鄰近市區,刺眼的燈光和高亢的“嘶吼”聲勢必會影響景區內部人員和附近居民的正常作息。
另一方面,資料顯示,在梧桐山風景名勝區內,棲息著很多諸如鳶、赤腹鷹、穿山甲、小靈貓等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嘈雜的音樂、刺眼的燈光,以及劇烈的蹦迪動作,很可能會驚擾當地的野生小動物,傷害景區自然生態。
更重要的是,深夜,沒有路燈,數百人,在景區蹦迪,這樣的群體行為潛藏著太多安全隱患,蹦迪場面一旦失序,則可能“樂極生悲”,誘發安全事故。
所以,不管從哪個角度去看,景區深夜蹦迪都是不被允許的。
當“組團蹦迪”逐漸成為當代一些年輕人新的社交方式和運動途徑,走出迪廳,蹦蹦“野迪”也無可厚非,但尋求刺激的同時,也不應將秩序與規則的底線拋之腦後。畢竟,自然景區不是蹦迪場,由不得隨意“撒野”。
此外,從景區管理部門來說,也該打起精神,規範遊覽行為和秩序,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懲治力度,別讓這鬧哄哄的蹦迪褻瀆了大自然的山山水水。
□祁倩倩(大學生)
編輯:陸玖 實習生:祁倩倩 校對: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