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攬工程額超2.5億!13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獲刑

強攬工程額超2.5億!13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獲刑

12月17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文平等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被告人李文平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12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1年2個月至12年6個月不等刑期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該案系浙江省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從2012年7月開始,被告人李文平透過吸納、拉攏、招攬本案其他被告人陸續加入其實際控制的公司,擴充組織勢力,透過承攬或與他人合作工程,隨意毆打他人、阻攔他人車輛、施工等手段,打壓競爭對手,獲取經濟利益,初步形成該組織在當地的影響力。該組織利用其影響力,承攬、參與數十個基礎工程業務,工程額共計2.5億餘元。

該犯罪組織在形成、發展過程中,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3起,其中強迫交易9起、敲詐勒索3起、串通投標6起。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文平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其餘十二名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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