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超常任用激勵擔當有為者脫穎而出

    最近,又有幹部利好政策出爐。據人民網報道,福建省紀委、省委組織部聯合出臺《關於深化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工作的通知》,從提升動力能力、最佳化考評機制、樹立鮮明用人導向、健全管理監督機制、構建關心關愛體系5個方面,推出20條系統配套、務實管用的政策措施。

    根據該通知,當地會注重選拔優秀縣(市、區)黨政正職擔任省直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對縣(市、區)特別優秀的黨委常委,可直接提任同一層級黨政正職;對縣(市、區)黨政正職、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中的優秀幹部,可直接提任上一級黨委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職,或者兼任上一級領導班子副職。

    從通知下發後的反響情況看,人們普遍認為這些政策措施的含金量很高,特別是對縣(市、區)特別優秀的黨委常委,可直接提任同一層級黨政正職,更不乏讚譽之聲。在現實中,縣級黨委常委,與縣長或者書記等黨政正職之間,看似只有“半級”之差,其實還存在若干隱形的“臺階”。一般來說,只有先提拔到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之後才有可能擔任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想要一步到位,幾乎是不可能的。最新通知出臺後,縣級黨政正職的重要領導崗位不再遙不可攀,這對幹部的激勵作用可想而知。

    也有一些人認為,這種“直升”所要求的“特別優秀”條件比較抽象,不太容易把握。其實,這是對我們黨的幹部選拔任用政策,掌握得還不夠透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乾部標準,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2014年、2019年先後兩次修訂《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其中就明確了黨政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條件,包括七項基本條件、五項基本資格,這些都是不能突破的“硬槓槓”。

    不僅如此,《條例》還規定了破格提拔的特別優秀幹部,“應當政治過硬、德才素質突出、群眾公認度高”,且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之一,包括“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複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在其他崗位上盡職盡責,工作實績特別顯著”。審視這些“特別優秀”條件,無不指向特定的任職經歷或者突出的實績表現,想要“達標”確實不容易,而這也激勵和引導黨委班子成員勇於擔當作為,全力以赴滿足這些“直升”條件。

    縣域治,天下治。在黨的組織結構和國家政權結構中,縣一級是承上啟下的關鍵一環,領導幹部隊伍的好壞,關係縣域治理,關乎強國建設。縣級黨政正職領導,尤其是縣委書記,更被稱之為“一線指揮部”領頭雁。“黨組織絕不會埋沒人才,絕不會不識別那些對黨和人民作出貢獻的人”,如何才能選準任強正職領導,如何充分激勵和調動班子成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如何最佳化領導幹部的人才來源,既需要中央層面指向領航,也需要地方層面試水突破。

    人才是第一資源,政策是首要導向。在中央制定《條例》,以及出臺《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都打破了常規的任用幹部“路徑依賴”,有利於啟用班子成員的一池春水,也有助於激發基層幹部的內生動力,推動更多優秀幹部脫穎而出、擔當作為,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更大貢獻。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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