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法院的判決
大多數人都會老老實實的執行
但也有些人“動了歪腦筋”
想方設法規避
近日
杭州濱江區人民法院執行了一起
企圖虛構租賃關係
規避執行的案件
涉案租金高達144萬元
租期長達20年
一份不尋常的租賃合同
背後果然有著
“老賴”躲執行的故事
2019年6月10日,杭州濱江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原告裘某要求吳某歸還債權投資款52萬元。經過二審,法院判決原告裘某勝訴。
2020年3月底,裘某向濱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吳某沒有任何回應的情況下,濱江法院決定對吳某名下位於蕭山區的一處房產進行評估拍賣,並按照程式張貼了騰房公告。
公告貼出沒多久,執行法官就收到了一封被執行房屋共有產權人尤某寄來的房屋租賃合同,上面寫明尤某已將這套房產出租給了案外人徐某,租賃時間從2019年5月27日至2039年5月26日止,總租金金額144萬元,還提供了一張杭州聯合銀行的流水入賬明細單。
突然出現的租約
讓強制執行不得不中止下來
更讓執行法官感到巧合的是
經過各種形式的調查
法官發現
徐某竟是尤某的母親
徐某與尤某之間
是否真的存在20年的租約?
如果存在租約
為什麼銀行卡流水
沒有單筆或者定期地匯款呢?
執行法官傳喚尤某、徐某
進行詳細詢問
兩人一口咬定租約真實
為進一步查明事實
執行法官調出了
與尤某、徐某相關的案件
發現重要事實依據
2019年,在裘某與吳某的合同糾紛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裁定查封了被告吳某名下案涉房產。
為此,案外人徐某向濱江法院提出保全異議,主張對涉案房產擁有所有權。最終,法院沒有支援徐某的訴求。
同年8月27日,徐某提出訴訟,以借名買房為由,要求尤某、吳某兩人歸還房屋購買款,並將包含上述144萬元的銀行匯款憑證,作為其支付購買款的證據提交法院。
徐某一會稱房屋就是自己的
一會又表示是女兒
將房子租給自己20年
而144萬元也從購房款
變為了房屋租金
看到這裡
各位坊友應該都明白
其中的“奧妙”了吧
結合查明的事實,執行法官認定徐某與尤某惡意串通,偽造租賃關係,為的就是規避執行。
鑑於徐某、尤某兩人虛籤租賃合同,編造交付租金證據,並無真實租賃關係,兩人的目的是妨礙法院執行,於是法院作出對徐某、尤某每人罰款5萬元的決定。
徐某等二人對此罰款決定表示不服,複議至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被駁回複議申請,維持原罰款決定。
網友熱議
@小小:該,罰的好,讓你耍小聰明。
@找不停:聰明反被聰明誤!!
@杭派:那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了。
這年頭,老賴不好做
越拖代價越大
有錢還是趕緊還上吧
來源:濱江區人民法院、1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