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為做好人民幣法律法規普法宣傳,4月1日,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在莞城街道維新路一帶祭祀用品市場開展人民幣圖樣普法宣傳,向售賣祭祀用品商戶現場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引導社會公眾合法使用人民幣圖樣和愛護人民幣。
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開展普法宣傳
人民幣圖樣使用有規定
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圖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區域性圖案。從2019年11月15日起,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釋出的《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
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有關負責人介紹,市場上曾出現部分仿照人民幣式樣的冥幣,冥幣的紙張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人民幣紙幣極為相似,某些冥幣使用了人民幣面額數字、花卉等區域性圖案,這些行為都是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行為。《辦法》明確規定,製作、仿製、買賣以及未經批准使用人民幣圖樣都屬於禁止性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
違法行為將被處罰
《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銷售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鄭重提醒,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幣圖樣是違法行為,相關商戶不得銷售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冥幣等祭祀用品。廣大市民購買祭祀用品時要注意甄別,提高警惕,不購買、不使用含人民幣圖樣的祭祀用品,維護人民幣形象和正常的流通秩序。
文字:曹麗娟 通訊員:陳治平 倪佩敏
攝影:通訊員供圖
編輯:張東昌
【來源:東莞日報社i東莞】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