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樟樹市委批准,樟樹市紀委市監委對樟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委委員湯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湯瀅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濫發津補貼,藉機公款旅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借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湯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目無規矩,貪婪無度,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樟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樟樹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湯瀅開除黨籍處分;由樟樹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湯瀅簡歷
湯瀅,男,漢族,1971年6月出生,江西樟樹人,中專學歷,1993年10月參加工作,200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3年10月至1997年6月,樟樹市房地產管理局幹部;
1997年6月至2014年3月,樟樹市房地產管理局財審股股長;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樟樹市房地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試用一年);
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樟樹市房地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3月,樟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