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集意見!飯店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罰5000元

徵集意見!飯店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罰5000元

飯店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將罰款;市民混投垃圾不改正將罰款……2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為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哈爾濱市城管局起草了《哈爾濱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依據《條例(徵求意見稿)》,哈爾濱未來將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完善計量收費、分類計價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01

飯店不再提供一次性餐具

《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服務場所設定節儉消費標識,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餐飲服務提供者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旅館經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遊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市相關規定,將單位和個人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的資訊歸集到本市社會信用資訊共享平臺,並依法對失信主體採取懲戒措施:(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二)阻礙執法部門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02

垃圾不投放指定垃圾箱將罰款

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將各類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管理責任人未按照要求設定收集容器、設施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管理責任人未分類轉運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擅自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暫扣其運輸工具,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餘垃圾飼養畜禽,或者生產、銷售、使用以廚餘廢棄食用油脂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使用專用車輛,未清晰標示所運輸生活垃圾的類別、未實行密閉運輸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相應的收運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3

未分類處置生活垃圾最高罰50萬元

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運輸,或者將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建築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相應的收運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照要求將需要轉運的生活垃圾運輸至符合條件的轉運或處置場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相應的收運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保持生活垃圾處置設施、裝置正常執行,影響生活垃圾及時處置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照要求分類處置生活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活垃圾處置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意見建議徵集方式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信函地址:哈爾濱市城市管理局(道里區四方臺大道2901號)

記者:仲亮

來源:黑龍江日報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1493 字。

轉載請註明: 徵集意見!飯店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罰5000元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