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小區物業消失了?

由 度方針 釋出於 綜合

物業公司可以說是一個小區的大管家,業主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提供服務,這是理所應當的,可在前幾天,記者接到許昌市區一小區業主打來的電話,說他們小區的物業在沒有通知業主的情況下,一夜之間清空撤離,現在業主們都非常著急,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在光明一巷的許富花園的門前,一些居民聚集在此,正在討論此事。

小區的物業消失了,這裡的垃圾也是成堆堆放在這裡,嚴重影響了居民生活居住環境。除了衛生問題,讓小區業主更擔心還有小區的安全以及高樓層的供水問題。

業主:

主要是水費有二次加壓,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高層小區水無法使用,因為物業把辦公室所有的東西包括這水卡系統清走了,所以說現在沒法充值。

記者隨後和居民一起來到許富花園的物業服務中心,但是這裡大門緊鎖,門口的保安也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聽業主們說,物業管理公司的嶽經理現在正在許繼社群的樓上協調此事,記者隨即趕到現場。

許昌守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嶽經理:

去年的十一月份換的物業,實行這個業委會,業委會說的東西我也都整改了,消防、滅火器、充電樁我都讓整改了,一個勁還給我出難題。我沒法了我說我不幹了,22號8點我給社群發的函。

這不是後續我們都在這說的,多收一個月的,我們退一個月,多收兩個月,退兩個月,條件我們談完,都開始退費。

現場業主的情緒都非常激動,提出物業公司要儘快退錢,但物業公司告知記者,因為還有一些不便透露的事情沒有解決,現在不能馬上退錢,最後經過記者現場與嶽經理協商,嶽經理也向業主做出了承諾。

許昌守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嶽經理:

一週之內都會退給你們。

許富花園業主委員會 委員 潘良煜:

據業主對他的瞭解,對他這個誠信我們是不太認可,說這一星期 我們也只能選擇相信了。

根據我國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也會對此事件持續跟蹤報道。

來源:許昌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