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動態)首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支援訴訟勝訴

  新華社上海3月2日電(記者潘清)來自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的訊息稱,作為其提供支援的首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支援訴訟,原告楊某訴闕某等一案近日二審勝訴。這也是1999年證券法實施以來,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案件投資者勝訴的“首單”。

  2017年8月,中國證監會就蝶彩資產、謝風華與闕某合謀操縱恆康醫療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此案被列為2017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之一。

  證監會行政處罰書認定,闕某與蝶彩資產、謝風華合謀,利用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具有的資訊優勢,控制恆康醫療密集釋出利好資訊,人為操縱資訊披露內容和時點,借“市值管理”名義行操縱股價之實。上述一系列資訊披露的綜合起效,客觀上誤導了投資者,影響了恆康醫療股價,實現了闕某高價減持的目的。

  作為證監會管理的金融證券類公益機構,投服中心注意到這一案例屬典型資訊型操縱。為探索拓展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型別,中心決定委派上正恆泰律師事務所程曉鳴、周文平律師,支援原告楊某提起支援訴訟。

  2018年8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這一案件,並於2019年12月27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在2013年5月9日至7月4日期間實施了操縱恆康醫療公司股價的行為,原告在此期間買入並在被告操縱市場行為結束後賣出恆康醫療股票產生虧損,參考虛假陳述司法解釋顯然具有因果關係。

  一審判決後被告上訴。2021年1月15日,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歷經兩年多司法程式,全國首例操縱市場民事賠償支援訴訟終獲勝訴。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案件的勝訴實現了操縱市場民事賠償實務領域“零的突破”,針對操縱市場違法行為民事賠償中的案件管轄、侵權人責任劃分等法律問題給出瞭解決思路,認可了操縱市場與投資者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對進一步推動證券違法行為民事賠償司法實踐意義重大。但與此同時,此案所涉損失計算方法等問題尚存爭議,未來仍有較大探索空間。

  投服中心表示,下一步將與立法、司法、學界等各方緊密合作,拓展證券侵權行為民事案件型別,繼續擇機開展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民事賠償等個案探索,呼籲和推動相關法律規則出臺和完善,切實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助力打造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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