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家庭積分?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本市車輛會強制報廢嗎?如何辦理名下多車向親屬轉移登記?……明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和《〈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將正式實施。針對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市交通委進行了集中解答。
問題1:“無車家庭”成員範圍如何確定?
新政將可以共同申請指標的家庭成員範圍限定在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綜合考慮小客車的出行效用、乘員空間、擁車用車便捷性等因素,將“家庭申請人”限定在前述範圍內,能夠保障更加合理的出行需求。
問題2:如何從個人申請指標轉換為家庭申請?
目前正在以個人名義參加指標配置的申請人,如果想轉換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有配偶的,首先判斷配偶是否符合“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及“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兩個條件,符合這兩個條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沒有配偶的可以考慮和子女或父母共同申請,當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條件的子女或雙方父母共同申請。
判斷父母是否可以加入申請,要從兩方面來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雙方都不符合條件;如果雙方均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條件,符合的一方能加入申請(不要求雙方均滿足才能加入申請)。
判斷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請,除了要符合“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及“住所地在本市的個人”兩個條件外,還要看子女的配偶擁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情況,配偶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子女不能作為家庭申請人。
問題3:家庭成員是否可以組成多個家庭申請指標?
如果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均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這是可以共同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的最大範圍。當然,如果家庭成員中有多名成員符合作為家庭主申請人的條件,是可以組合成多個家庭來申請指標的,不過,作為一個家庭來申請時,家庭申請人越多,家庭總積分就越高,獲得指標的機率也更高。
問題4:如何計算家庭積分?
政策最佳化調整引入了家庭積分的概念併合理設定積分規則。在普通指標配置時,透過家庭積分賦予“無車家庭”遠高於個人的中籤機率;在新能源指標配置時,除分配給單位和營運車的指標配額外,2021年首先拿出60%的指標,根據家庭積分高低向“無車家庭”優先配置。在計算個人積分時,對家庭申請人以往參與過搖號的次數或輪候的時間均轉換為積分進行累加。
計算家庭總積分時,一是充分體現夫妻作為家庭核心成員的因素,夫妻雙方都在搖號的中籤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籤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際數多的,中籤倍率高。
根據家庭積分規則,以當前個人搖號平均階梯積分為5進行測算,舉例說明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指標的優勢如下:
案例1 三代同堂大家庭
家庭申請人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2名子女及雙方父母共三代8人,其中有4人正參加搖號,個人階梯數均為5。
即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籤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籤率的126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籤率的25倍多。
案例2 一家三口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一名子女組成共兩代3人,夫妻均在搖號,個人階梯數均為5。
即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籤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籤率的54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籤率的10倍多。
案例3 夫妻兩人小家庭
家庭申請人由主申請人及其配偶2人組成,只有主申請人在搖號,個人階梯數為5。
即該家庭如參加搖號,中籤倍率是個人首次參加搖號中籤率的16倍,是主申請人個人參加搖號中籤率的3倍多。
問題5:如何識別偽造“無車家庭”申報?
當前,隨著人工智慧、大資料等高新技術在政務服務領域的整合創新應用,國家及本市的人口、婚姻登記和車輛管理等不同部門間的資料融合共享不斷深入,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具備了技術和資料基礎。
一是透過大資料技術可以更加精準地識別出“無車家庭”;二是群眾透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享受到“一網通辦”的便利,“讓資料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對於經過資料比對核驗後,還需要進一步核查證明的資訊,將引入公證服務。此次政策最佳化調整將要求家庭申請人要共同對填報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做出守信承諾,並將承諾履行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今年下半年實施的指標增發全部向“無車家庭”配置,受到了“無車家庭”的歡迎,驗證了多部門透過大資料稽核支撐以家庭為單位配置指標的技術路徑有效性,為明年新政全面實施奠定了基礎。
問題6:名下第二輛及以上車輛會強制報廢嗎?
新政策提出,限制名下多車的個人只能申請一個更新指標,主要是為了進一步增強社會公共資源分配的公平性,治理利用一人名下多車非法租售指標、透過婚姻登記有償轉移指標的行為。
小客車指標作為有限的社會公共資源,應當確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個指標”的原則。而車輛作為個人財產,車輛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報廢,需要更新時可以選擇其中一輛申請更新指標。按照現有政策,非營運車輛沒有強制報廢年限。
問題7:接受車輛轉移登記方需要擁有指標嗎?需要駕照嗎?
為方便其家庭成員擁車用車,允許名下有多輛車的個人,可以向其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多餘的車輛。受讓方無需指標證明檔案。接受轉移登記車輛的家庭成員非必須有駕照。
問題8:如何辦理名下多車向親屬轉移登記?
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明年起可以透過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資訊系統網站線上提出申請,向符合條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申請時段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請後,經公安、民政等部門稽核透過,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車輛轉移登記。
問題9:為何在轉移登記環節設定親屬關係存續年限?
為維護社會公序良俗,有效打擊利用或違反指標管理措施牟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提高行為人的違法風險和成本,維護小客車指標調控政策的嚴肅性,政策規定在辦理夫妻間車輛變更登記、離婚析產車輛轉移登記時,需滿足婚姻存續期滿1年的條件;個人名下有2輛及以上本市登記的小客車的,在辦理向配偶、子女、父母轉移登記車輛時,受讓方與車輛登記所有人的親屬關係存續期也需滿1年。啟動實施後,將藉助婚姻、人口資訊大資料進行嚴格稽核。
問題10:2021年度指標配額是否會有調整?
明年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計劃不作調整,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4萬個,新能源指標6萬個。年度增長數量和具體配置比例,將按程式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正式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