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車高速熄火,女司機下車擺放警示標誌被撞死,法律怎麼看
近日,一輛奧迪車在四川廣南高速公路上行駛突然熄火。該車女司機下車擺放警示標誌,被隨後超車的凱迪拉克撞飛,法律怎麼看?
現在沒有相關進一步報道,只能依據現有新聞通稿進行分析判斷。
女司機做法符合法律規定
女司機在高速路上遇到車子熄火的問題,按照我國道路安全法第五十二條和第六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在路上車子遇到故障,應當及時打雙閃,並將車子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像這種突然熄火,無法移動的,應該保持雙閃的持續閃爍。設定警示標示,車內人員迅速轉移到高速路的右側路肩或者應急車道上,同時迅速報警。
那麼根據相關新聞報道,女司機的車子因熄火無法移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在主幹道上。在其進行放置警示標誌時,被撞身死。
後車司機的做法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
後車凱迪拉克根據新聞的圖片為SUV,事發時間也在白天。那麼就有以下幾個問題,需要後車凱迪拉克司機予以回答。
一是什麼時間看到奧迪車的,自己與奧迪車保持的安全距離是否足夠?
二是自己當時的車速有多少,是否超速?
三是自己是什麼時間踩的剎車,制動距離是否符合表述?
當然,這些問題也都是需要後期相關警方進行詢問、收集、試驗和測試的。
啟示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過失犯罪,對於本案來說,女司機死亡已經屬於造成了嚴重後果。其他問題在於,後車凱迪拉克司機是否存在違反交規的行為,是否盡到了足夠的注意義務。如果其本身沒有注意路面情況,超速行駛,不保持安全車距,疏忽大意或過於自信,在女司機確認左後方沒車的情形,突然從超車道超車,且自信自己能夠透過,其其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與女司機的死亡存在因果關係,那麼後車凱迪拉克司機就可能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