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巴格達12月27日電(記者程帥朋 張淼)伊拉克聯邦最高法院27日批准了該國10月舉行的國民議會選舉的最終結果。
據伊拉克通訊社報道,伊拉克聯邦最高法院當天駁回“法塔赫聯盟”此前對選舉結果提出的上訴和停止批准選舉結果程式的要求,對國民議會選舉最終結果予以批准。
什葉派宗教領袖薩德爾當天發表宣告,對聯邦最高法院批准最終選舉結果表示歡迎,並呼籲儘快組建新政府,以確保伊拉克的和平與穩定。
伊拉克憲法規定,議會選舉結果獲批後,新一屆議會須在15天內召開首次會議,推選議長和兩名副議長。議會應在首次會議召開後30天內選出新總統。新任總統隨後指派議會最大黨團推出的人選出任新總理並在30天內提名內閣人選。
今年10月10日,伊拉克舉行新一屆國民議會選舉。初步結果公佈後,部分選舉失利的政黨表示選舉存在舞弊現象,拒絕接受選舉結果。11月30日,伊拉克獨立高等選舉委員會公佈選舉正式結果,薩德爾領導的“薩德爾運動”獲得73個議席,位居首位;與什葉派民兵武裝關係緊密的“法塔赫聯盟”僅獲得17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