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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可接受的自殺方法是自行餓死。——叔本華
最近,在悟空問答看到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從高空跳樓自殺的人在半空中是否會後悔?關於這個問題,我查閱了文獻《自殺行為診斷詳述》,得出了初步結論。
首先,跳樓自殺不是突然發生的行為,它有一個發展的過程。
日本學者長岡利貞指出,自殺過程一般經歷三個階段:
對於不同年齡、不同個性、不同情境下的人,自殺過程有長有短。
我國學者一般把自殺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1.自殺動機或自殺意念形成階段:這一階段人會因為某些事件引起自殺的想法,當這個想法植入後,就會在以後的生活事件中為自殺的行為尋找依據。
2.矛盾衝突階段:此時還有“生”的念頭,會陷入渴望自殺與留戀人世的矛盾心理狀態,通常會嘗試自殺,計劃自殺。
3.自殺行為選擇階段:即思量後有了必死的決心,不再矛盾,像吃飯睡覺一樣開始進行自殺行為。
人在什麼時候會想死?
第一種,經歷了重大挫折,比如:失戀、生意賠本、高考失利等等。這時候,人的心情往往糟糕到了極點,對任何事物都沒有興趣,並且會把挫折誤判為人生的全部,進而想要自殺。
其實,這些經歷不過是人生小山丘罷了,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都會被淡忘。所以,那些因為失敗想要自殺卻沒有自殺成功的人,在一段時間後回憶起自己的自殺行為往往會感到可笑,並慶幸自己是理智的。
同理,那些試圖跳樓的人,往往會在過程中找到繼續活下去的理由,或者是意識到這次失敗在整個生命中的分量之輕。因此,探討其在半空中是否會後悔沒有太大意義,因為他很可能在準備階段就已經後悔了。
第二種,很多心理疾病患者或者是面對痛苦的人會認為死亡相比於現狀是一種解脫,或者會變得更輕鬆。在現實的世界中,可能沒有能解決他們痛苦的方法,於是才選擇死亡這種極端的方式。
比如:重度抑鬱症患者、癌症患者、面對民族大義和無盡的折磨時。很顯然,這種情況下,自己對於死亡的恐懼遠遠小於精神和肉體所受的折磨,死亡似乎成了唯一一種緩解症狀的方式。
事件
在美國,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逃犯持槍到牙醫診所要求牙醫為他修補發炎的牙齒,在逼迫下,醫生答應了。後來,警察來問詢情況,醫生說道自己在治療過程中為逃犯打了麻藥,然後在牙座裡面放了重金屬。
後來,警察在不遠的荒野發現了逃犯的屍體,他竟然自己開槍打死了自己。原來,麻藥消失後,由於牙座中有重金屬,他感到疼痛難忍,不得不開槍射殺自己。
同理,在很多跳樓者看來,死亡其實是一種嚮往。在跳樓的過程中,他們想的往往是,“快了,快了,輕鬆了。”
但是,這種死亡不是直接的自殺,是一種間接的自殺,是人為選擇解決當前問題的一種方式,如果有其他方式能夠解決則自殺就可以被避免。比如,有藥物能夠治療抑鬱症或者癌症。
第三種自殺多為情感的宣洩,死亡是一種表達自己極端負面情緒的方式。
比如:吵架後的夫妻一方鬧著要自殺、近期失去了親人的人、被人孤立總是受挫。這種人一般會出現心靈上的“孤立”。主觀上認為自己是被社會拋棄的人,全世界都在針對他。會產生“我就不該來到這個世界上”、“我的存在就是一個錯誤”的想法。
希望透過自己的死給對方造成一種愧疚的情緒。或對長輩,或對情侶,或對上司、同事。客觀的看,其實對別人也造成不了多少心理負擔,或許會因為你的死而悲傷,但不會認為自己負有責任。
所以,這種自殺只是用自殺這種行為來表達自己的不滿,憤怒,和砸東西、瘋狂購物是一個性質,只不過更為極端。這種情緒的起伏很大,來得快去得也快,如果自殺成功也多數是負面情緒達到峰值一怒之下瞬間完成,所以,這種自殺不管是跳樓還是其他的方式,是一定會後悔的。
叔本華曾說過,唯一可接受的自殺方法是自行餓死。
其原因在於,只有餓死是個緩慢而持久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如果你想明白了不想死了,隨時可以停下來。這種情況下不管最終有沒有死,你的身體行為與你的意志都是統一的。
但是,對於割腕、跳樓、臥軌等自殺方法來說,都是一瞬間的事,譬如跳樓跳到一半你突然想通了,可是一切都來不及了,這條命就丟得太可惜。身體與意志相背離,即所謂的身不由己,無論何時都是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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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神奇小小
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
參考資料:《死亡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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