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趙麗穎和馮紹峰吹了的事情吧,事情已經過去一段時間了,我是故意等幾天,怕有神反轉發生,儘管這件事情誰對誰錯,不好說,但有一點可以承認的,那就是趙麗穎想和馮紹峰離婚的難度不是一般的大,甚至可以說,如果趙麗穎想和馮紹峰離婚了,不亞於再走一次高考,那麼,趙麗穎和馮紹峰離婚到底有多難呢?
首先,這裡的話,我們不得不聊到我國《民法典》的一條法律,那就是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在確認要離婚的時候,必須先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再然後,等待30天之後,才能正式宣佈雙方離婚,但是,這裡的法律有個要求,那就是夫妻任何一方,一旦在30天內反悔的話,這個離婚就自動失效。
所以,這就給趙麗穎離婚創造了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就是馮紹峰一旦在這個冷靜期內反悔的話,這個婚就離不成,那麼,走流程離婚這條路肯定是走不成了,只能走訴訟離婚,但是,訴訟離婚的話,流程更麻煩,如果雙方都沒有不忠的情況下,兩人必須分開達到兩年的時間,打官司才能贏。
而且最關鍵的是什麼呢?就是這兩年內,你們兩個的婚姻仍然有效,也就意味著你們兩個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任何收入,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換言之,就是在這個期間,趙麗穎賺得每一分錢,不好意思,都要分給馮紹峰一半,所以,你說趙麗穎離婚有多頭疼了,不過,目前來看,馮紹峰巴不得快一點結束這段婚姻。
因此,就個人分析來看,馮紹峰應該不會在30天的冷靜期內反悔的,不過,他會不會不願意支付撫養費,這個,我們就得好好說說了,因為兩人結婚之後,趙麗穎生下了一個孩子,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離婚後,馮紹峰必須支付一定的撫養費給孩子,說白點,就是給趙麗穎一筆錢,而且還是源源不斷的。
目前我國對於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進行支付,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話,就得按照當年的總收入或者行業平均收入來支付,也就意味著,每年都要給這麼一大筆的撫養費,這對於馮紹峰來說,是一個不小的壓力,馮紹峰肯定會猶豫的,所以,馮紹峰會不會在這件事情上出問題,這就不好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