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7日電 據英國《金融時報》27日報道,歐盟已請求法庭命令阿斯利康支付潛在高達數十億歐元的損害賠償金,如果該公司未能最遲在6月增加其新冠疫苗的交付量。
報道稱,歐盟的一位律師26日告訴布魯塞爾的一個法庭,如果該公司未能在6月底之前供應額外的2000萬劑疫苗,歐盟委員會要求該公司為每劑疫苗支付每日10歐元的罰款。
這一要求是歐盟委員會發起的訴訟的一部分,目的是迫使阿斯利康在今年第二季度交付9000萬劑疫苗,而不是目前計劃的7000萬劑。
《金融時報》稱,這起訴訟標誌著歐盟與該公司圍繞3億劑疫苗合同持續交付短缺而發生的糾紛升級。
歐盟的律師拉斐爾•賈弗拉里在布魯塞爾的法庭上表示,該公司“甚至沒有嘗試遵守其與歐盟訂立的合同”。
最初,各方預計阿斯利康將在今年前六個月向歐盟供應多達3億劑疫苗,但由於生產問題,這一預測被下調至僅1億劑。歐盟委員會請求法庭下令該公司將交付量提高至1.2億劑。
“歐盟不接受阿斯利康延遲交付疫苗的做法,認為這違反了合同。”歐盟委員會對英國《金融時報》表示。“阿斯利康必須儘快趕上約定的時間表。”
歐盟主張,阿斯利康應該使用其他生產廠的5000萬劑疫苗來彌補交付短缺,這些生產廠在雙方訂立的合同中被指定為可能的生產來源。其中近4000萬劑疫苗是在英國生產的,其餘大部分在美國生產。
阿斯利康堅稱,新冠疫苗的生產十分複雜,而它已盡其所能解決擴大生產規模的巨大挑戰。該公司始終主張,它做出了合同要求的“最大合理努力”來履行歐盟的交付時間表。
在上週接受英國《金融時報》採訪時,阿斯利康執行長蘇博科表示,向歐盟供應疫苗的生產廠遇到生產問題屬於“運氣不好”;其他生產廠——比如在韓國的生產廠——沒有遇到問題。
令歐盟尤其不滿的是,阿斯利康在履行其英國合同方面更加成功。蘇博科表示,英國政府與牛津大學簽署的原始合同——那是在阿斯利康成為合作伙伴之前——包括優先獲得在英國生產廠生產的疫苗的條款。
阿斯利康主張,它在2020年7月24日的原始投標中告訴了歐盟,英國生產廠只有在完成英國訂單後才會為歐盟生產疫苗。
阿斯利康仍然是歐盟的第二大新冠疫苗供應商,僅次於輝瑞。與許多競爭對手不同,阿斯利康承諾在疫情期間以非營利方式提供疫苗。
對於歐盟正在加速的疫苗接種工作,歐盟委員會尋求從該公司獲得的2000萬劑額外疫苗不會產生什麼影響。由於某些罕見但潛在致命的副作用,一些國家已限制使用阿斯利康疫苗。丹麥已完全停用這款疫苗。
但是,隨著歐盟爭取實現到7月為境內70%成年人(約2.55億人)完成接種的目標,更多的阿斯利康疫苗將使其擁有更大的供應保障。歐盟目前估計,到6月底它將收到5.19億劑各種疫苗,包括5500萬劑僅需注射一次的強生疫苗。
歐盟官員已提出,額外的阿斯利康疫苗可以來自尚未批准使用該疫苗的美國等海外生產設施。
預計布魯塞爾的法庭將在6月對此案作出裁決。歐盟委員會還已發起另一宗索賠訟訴,針對其所稱的阿斯利康在整體上未能履行合同,請求法庭命令該公司支付損害賠償金。該公司對此主張提出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