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巡察組的到來,我可能會越陷越深,釀成不可挽回的大錯。”6月1日,重慶市萬州區分水中學原出納謝某,對前來進行巡察反饋的區委第四巡察組組長馮天君說。
事情還要從萬州區委第四巡察組進駐萬州分水中學開展巡察說起。巡察進駐工作動員會召開後,巡察組立即深入學校各內設機構瞭解情況並檢視相關資料,與學校會計一起提供財務資料的出納謝某此刻內心忐忑不安。
“知道巡察組要來學校,我就寢食難安,但開始還抱著僥倖心理,認為巡察組可能粗略檢查一下就行了,不會發現我曾經挪用過公款。”謝某坦言。
此後,他面上裝著若無其事,實際卻在偷偷觀察巡察組的工作,看他們是否較真碰硬。
“來,我們把這兩箱資料搬到巡察組辦公室吧。”謝某與學校會計一起,每隔幾天就要把成箱的財務資料送到巡察組辦公室以供檢查,這已經是第三次了。他看到巡察組的同志面對堆積如山的財務資料,並沒有一掃而過,而是一頁一頁仔細翻看,有時還在記錄本上寫寫畫畫。
“你來看一下,這筆報刊雜誌費,具體買的哪些,有沒有明細清單?發放給哪些人的?”送資料時,巡察組的同志向會計詢問。
“檢查得這麼細,我的事肯定瞞不住了!”一旁的謝某心裡撲通直跳,手心都滲出了汗。
當天晚上,本該在教師宿舍休息的謝某,低著頭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外徘徊,許久後終於鼓足勇氣找到分管副校長和校長,向他們坦白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實。原來,自2018年1月起,他先後11次將保管在自己個人賬戶上的學費、住宿費、考務費等公款挪用購買理財產品、基金,累計挪用了70餘萬元,目前有三四千元盈利。
第二天一早,在校長的陪同下,謝某主動向巡察組交代了問題。
“你能夠懸崖勒馬,主動交代問題,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你的問題我們將移交區紀委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處理,組織會綜合考量你的行為、態度等,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進行處理。”聽了巡察組同志的政策講解,謝某懸著的心放下了。
隨後,巡察組將該問題作為邊巡邊查問題線索移交區紀委監委,經初步核實,萬州區監委對謝某立案調查。
鑑於謝某每次佔用公款的時間相對較短,公款未受到實際損失,也未影響學校正常的支出,其獲利數額較小,且主動投案、全數退賠、積極認錯,情節顯著輕微,最終,謝某受到降級處分。因監管責任履行不到位,學校分管副校長、校長分別受到誡勉談話和談話提醒處理。
針對該案暴露出的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區委巡察辦督促分水中學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全面規範財務管理;同時與區紀委監委共同研判,由區監委向區教委發出監察建議書,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針對性、系統性整改,全面堵塞監管、制度漏洞。“目前,我們與紀檢監察監督貫通融合,推動相關職能部門解決系統性問題11個。”萬州區委巡察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通訊員 羅淞 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