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訊息,香港特區政府6月1日訂立《電訊(登記使用者識別卡)規例》(以下簡稱《規例》),以落實電話智慧卡實名登記制度,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及通訊網路的安全,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犯罪案件。《規例》將於6月4日刊憲,並於6月9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後將於今年9月1日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時說:今年1月,特區政府就電話智慧卡實名登記制度展開了為期7個星期的公眾意見徵集,在收到的意見中,超過70%表示支援,部分就推行細節提出了有用的意見。特區政府在考慮所有意見後,作出了最佳化安排,包括放寬可登記的儲值卡數目上限和延長推行登記制度的過渡期,以回應相關方的意見和照顧企業運作上的需要,確保有效和順利實施實名登記制度。
邱騰華表示,《規例》在今年9月1日生效後,電訊商會按《規例》要求在第一階段建立登記系統。其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的方式使用電話卡服務,無需即時進行實名登記。第二階段會從2022年3月1日開始,市民從當日起才需要進行登記。屆時,所有新的用於通話業務的電話卡(包括新的預付儲值卡及開通月費服務),都要先進行實名登記才可啟用。
在新制度下,電話卡使用者要向電訊商提供個人資料作登記,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每位個人使用者可向電訊商登記最多10張電話卡,企業最多可登記25張電話卡。
編輯 賈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