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法定代表人趙某強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對於現代“打工人”來說,換工作換城市換房子,搬家成了家常便飯。以至於每次搬家時,看著亂七八糟的環境,無疑是對心靈、體力和承受力的暴擊。
萬一再碰上個不省心的搬家公司,簡直是要豁出去半條命了。
去年,歌手、作家吳虹飛就遇上了這樣的糟心事,她僱傭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搬家後,被要求給付事先未被告知的費用,賬單總額高達1.8萬餘元。
於是,吳虹飛將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此案。
犯強迫交易罪,北京一搬家公司6人獲刑
據@京法網事 訊息 ,8月12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一審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趙某強、徐某江等人犯強迫交易罪一案。
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某強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四萬元。公司員工徐某江等5人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均被判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間,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趙某強透過電話與客戶約定較低搬運費用,誘使客戶使用該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務,後指使擔任車組長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強、豆某豐、豆某飛、任某紅等人在搬運服務過程中,單方提高搬運費用,並以停止搬運、拒不離開、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客戶支付較高服務費用,犯罪事實達43起,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屬於以威脅方法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被告人趙某強作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策劃實施強迫交易行為,系對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直接參與實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強迫交易行為,系直接責任人員,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趙某強、徐某江等5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
鑑於被告人趙某強當庭認罪認罰,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從犯,且有坦白、認罪認罰情節,故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強從輕處罰,對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減輕處罰。
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1500元搬家費變18000元
據新京報去年報道,吳虹飛回憶,她在某搜尋引擎上搜“北京搬家公司哪家最好”,搜尋結果第一名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下稱“四方兄弟公司”)。點進該公司官網後,吳虹飛撥打了網站上的聯絡電話。
電話中,四方兄弟公司工作人員稱,使用一輛車收費300元,10公里外每公里增加6元;從小區門口到家中有200米需步行,收取200元;此外,不收取拆卸傢俱費用。
雙方除在電話中口頭約定外,還對收費資訊做了微信確認。
吳虹飛稱,自己搬家的距離約30公里,使用了兩輛車、6名搬家工人。按約定,各項費用加起來應為1500元至2000元,但7月25日搬家當晚,四方兄弟公司出具的賬單總價達到1.8萬餘元。
賬單顯示,搬家費主要包括人工費、車輛使用費兩部分。前者按照6個人每人工作7小時計算,費用1.46萬元。但在此前的電話、微信協議中,搬家公司均未提及這項費用,也未提供價目表。
對於車輛使用時間,吳虹飛也提出了異議。她說,四方兄弟公司應在當天上午11點半到達,但一輛車遲到了2.5小時,另一輛車遲到了5小時,且搬家公司未解釋原因。
為此,吳虹飛未按照賬單付款並提出質疑,雙方僵持兩小時。吳虹飛說,當晚,警方及小區物業趕到家中調解,經協商,自己付給四方兄弟公司4000元。
2020年。7月25日晚,吳虹飛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3天后,四方兄弟公司為此出具了《道歉書》。四方兄弟公司確認了此次事件的主要事實,並向吳虹飛“嚴肅道歉”。此外,公司擬退還搬運費1000元、心理諮詢費2000元,但吳虹飛拒絕接受退款。
2020年8月18日,北京朝陽警方釋出通報稱,近日接到群眾報警,四方公司在接單前宣稱價格低廉,且無其他附加費用,後以抓緊搬家為由,催促客戶簽訂隱含額外費用條款的合同。在搬運過程中,搬運人員坐地起價,以合同規定為由,額外索要高額的人工費用,同時進行言語威脅,稱不給錢就不走,賴在客戶家中。接報後,警方迅速開展工作,透過對該公司以往服務物件的大量回訪取證,逐步摸清了其涉嫌強迫交易的作案方式,將以趙某強(男,24歲)為首的團伙成員一舉抓獲,並依法刑事拘留。
四方兄弟公司曾被罰款100萬元
啟信寶顯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於2016年,註冊地址為朝陽區朝陽北路甲27號,法定代表人趙振強。
去年8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曾向朝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京朝市監價罰字〔2020〕6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稱《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四方兄弟公司執行罰款50萬元的處罰決定,並申請執行加處罰款50萬元,共計100萬元。
法院行政裁決書中提及的案情與吳虹飛和四方兄弟公司的糾紛極其相似。
行政裁決書表示:四方兄弟公司對微信裡消費者提到的搬家價格未予否認,也無其他說明。2020年7月25日,四方兄弟公司在為消費者搬家的全過程中,現場亦未明確完整告知消費者搬家收費價格。2020年7月25日搬家結束後,四方兄弟公司向消費者索要搬家費18000元,消費者不予認可,經報警和物業協調,消費者支付四方兄弟公司搬家費4000元。2020年7月27日,四方兄弟公司員工趙振強透過微信將加蓋公章和由趙振強和趙某某兩人簽字的道歉信傳給消費者,四方兄弟公司在道歉信中寫道“沒有提每人每小時三百元的人工費用,更沒有出示價目表……”等內容。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四方兄弟公司使用欺騙性或誤導性的語言、文字等對其提供的服務進行標價,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作出警告和罰款50萬元的處罰;對其虛假廣告行為作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和罰款30萬元的處罰,針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中關於價格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現朝陽區市監局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罰款50萬元的處罰決定,並申請執行加處罰款50萬元,共計100萬元。
法院裁判結果為,准予強制執行罰款50萬元的處罰決定及加處罰款50萬元的處罰內容。
除此之外,2021年7月,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因未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此前,2019年該公司還因透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絡被列為經營異常。
編輯:孫露青 馬少劍
統籌:王長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