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惡意訴訟和‘碰瓷式’維權等問題,給知識產權制度正常執行帶來干擾,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浪費國家行政資源。我們要共同打擊和規制這種行為,推動智慧財產權平衡保護。”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局長申長雨22日在北京舉行的“2022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層論壇”上表示。
“2022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層論壇”22日在北京舉行。(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供圖)
平衡保護,是指把握權利人和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平衡,努力做到既嚴格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又有效防止智慧財產權濫用,最終實現激勵創新與社會公共利益兼得。
如何做好智慧財產權平衡保護,北京大學國際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主任易繼明在論壇上提出做好三個方面的平衡:保護期限與維權週期、保護客體範圍以及賠償多寡,此外還要綜合考量創造性程度、市場規模、應用場景等因素,充分認清法定權利與“利益”。
去年,我國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新時代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為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指出,加大對於智慧財產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力度,防止濫用智慧財產權,推進智慧財產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
截至目前,我國已形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部門為牽引的專業化審判格局,包括4個智慧財產權法院為示範,27個地方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法庭為重點,地方各級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為支撐。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在論壇上表示,下一步將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改革,著力加強對創新的保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進一步完善專業化審判體系建設,統一裁判標準,構建健康有序、公平競爭的智慧財產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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