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透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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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指出,本次摸排物件為全國範圍內2013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13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其中,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 “二調”)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透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說明。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
02
《方案》明確,此次摸排型別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及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戶一宅”政策或“分戶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戶住宅,以專案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型別、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其他兩類以專案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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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出,一要做好基礎資料準備,國家層面統籌已有的基礎資料,以省(區、市)為單位統一下發。各省(區、市)利用國家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本省(區、 市)土地利用規劃資料、城鄉(村莊)規劃以及國土空間規劃資料、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初步成果及有關遙感影像資料,結合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以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製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二要做好統一資料匯交。國家層面依託自然資源綜合資訊監管平臺,補充完善相關功能,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資料匯交平臺,建立全國摸排工作臺賬。各地可利用該匯交平臺填報摸排資訊,記錄房屋位置資訊,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彙總結果。三要做好成果質量管控。各地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專案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稽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資訊可追溯。
04
《方案》要求,省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到鄉(鎮)、街道再到縣級、市級的逐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同時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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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方案》,10月底前,各地將初步摸排結果透過資訊平臺匯交。11月底前,各省(區、市)組織地方完成核實糾正工作, 上報最終摸排結果。
(河南交通廣播、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