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男子周某在京囤了兩屋子假冒加拿大鵝品牌羽絨服,市場價值合計6400多萬元。其在庭上表示自己“網上售價100多元一件”,希望法官別按市場定價計算量刑。
10月23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周某被大興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檢方指控,2019年8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民警在大興區兩處房屋內,查獲周某購進、儲存欲予銷售的假冒加拿大鵝品牌羽絨服7400件。經商標權利人鑑定,周某所使用的商標、衣服款式外觀與正品基本一致,均系假冒。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價合計6413.6萬餘元。
警方查獲當日,周某主動到達現場投案並對銷售假冒的加拿大鵝牌羽絨服供認不諱。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周某對指控罪名及事實沒有異議,其辯稱自己是文盲,基本不會手機轉賬,支付都是靠現金。這些羽絨服在購買時他並未注意到品牌問題,還是卸貨時聽別人提醒,他才有意識地積極訂購吊牌。
據其供述,這些還沒來得及銷售的假冒羽絨服,在網上銷售時價格基本上都是100多元一件,並非按照加拿大鵝牌羽絨服價格銷售,希望法官考慮差價太大的問題。
大興法院認為,周某購進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欲予銷售,且未銷售貨值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但念其系犯罪未遂、投案自首且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周某因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