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協落馬的高官 多數曾主政一方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陳靜

8月30日,全國反腐又有幾則重磅訊息,雲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毅,被開除黨籍;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三人均來自人大政協領導崗位。

按照以往經驗,從一線崗位上退下來,就被認為“軟著陸”了,一般不會有事。

近期,多名人大、政協的“高官”,相繼被查、被雙開、被逮捕。這些高官連續落馬,傳達出明確的資訊:反腐程式從未留設“後門”。

人大、政協官員被查,其主要違法事實很少是在人大、政協崗位上,更多是發生在此前一個更具權力的職位上。

從調查結果來看,多數落馬的人大、政協系統官員在進入人大、政協前,都曾在地方主政多年,他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商人存在複雜的關係,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或透過其親屬收受鉅額財物。進入人大、政協後,離開掌握實際權力的部門,相關問題更容易暴露出來。

黃毅曾與白恩培、秦光榮同一班子 公開批評秦光榮腐敗

黃毅,是雲南瑞麗人,景頗族,1958年8月生。早年黃毅當過知青,後考入雲南農業大學,並在畢業後留校任教。1989年,黃毅迎來跨越式調任,離開校園跨入地方領導崗位,在31歲擔任瑞麗市副市長,1993年,升任德宏州副州長。

3年之後,1996年,擔任雲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此時的黃毅也才僅僅38歲。

人大、政協落馬的高官 多數曾主政一方

2001年,43歲的黃毅主政一方,擔任保山市委書記,在保山市工作4年。

2005年,黃毅走上省領導的位置,2005至2006年,擔任雲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等職。

2006年,黃毅進入雲南省委常委序列,同時擔任雲南省委統戰部長,躋身副省部級高官。黃毅擔任雲南省委常委的時間長達10年,直到2016年。

2017年至2022年1月,黃毅實際崗位退居二線,擔任雲南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黃毅今年1月卸任,2個月之後,就落馬了。

2022年3月24日,黃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直到2022年8月30日,黃毅被開除黨籍。對黃毅的通報中這樣表述,經查,黃毅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嚴重汙染當地政治生態;貪慾膨脹,透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人事安排、工程承攬、專案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毅在2006年至2016年,擔任雲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長的這十年,對於雲南官場,尤其是當時的雲南省領導班子,有著特殊的時代特徵。

當時雲南的班子成員還有白恩培(時任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時任雲南省代省長,後任省長)、楊崇勇(時任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時任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曹建方(時任省委常委、楚雄州委書記)。2017年12月,楊崇勇由雲南跨省至河北任省委常委,仇和接棒楊崇勇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十年雲南官場鉅變,自2014年至2019年,張田欣、白恩培、仇和、楊崇勇、曹建方、秦光榮先後被查。

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於2011年卸任,由秦光榮接替。黃毅和秦光榮在省委工作了三年多。2014年8月,白恩培被調查,秦光榮於2019年5月主動自首。

雲南省政協港澳臺僑務委員會辦公室黨支部在2021年1月組織全體黨員幹部觀看了《清流毒——雲南在行動》的反腐倡廉教育影片。當時的雲南省政協副主席黃毅作為一名普通的黨員出席了這次會議。

黃毅說,在收看之後,秦光榮等人的貪汙受賄行為令人震驚,對黨的工作和形象都有很大的影響。他強調,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做到堅決反對腐敗。

搞迷信活動 搞權色交易 有援藏經歷的陳家東63歲落馬

與黃毅同天宣佈,被雙開的還有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陳家東。

陳家東,1959年8月生,福建長樂人。

1994年1月起任福建省林業科技中心主任兼省林木種苗總站站長;

1995年開始,進入福建省林業廳工作。先後擔任福建省林業廳辦公室主任;廳長助理、林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陳家東還有3年的援藏經歷,2001年07月起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隊領隊,西藏林芝地委副書記、行署常務副專員,並在2003年12月確定為正廳級。

從西藏回到福建後,短暫地在林業廳副廳長的位置上一年,之後,於2005年04月起任寧德市委副書記(正廳級)、福安市委書記;寧德市委副書記、市長;2010年回到福建省林業廳擔任黨組書記、廳長。

2013年08月,陳家東主政一方,任福建省漳州市委書記。

在地方一把手的位置並沒有多久,僅僅3年之後,陳家東被調到廈門市人大,任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2017年01月起任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2022年2月25日,63歲的陳家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半年之後,8月30日,陳家東被雙開。

對陳家東的通報用詞嚴厲。經查,陳家東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搞迷信活動;在幹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私;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專案;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侵吞國有資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同樣在今年8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王銘暉被逮捕。與黃毅、陳家東一樣,王銘暉早年主政地方,手握實權,退休前進入人大、政協系統,本以為可以安全,可是人大、政協也不是“保險箱”,有腐敗事實依然被查。

王銘暉主政宜賓3年  宜賓市級領導多人落馬

王銘暉,1960年2月生,四川資陽人。

人大、政協落馬的高官 多數曾主政一方

早年從資陽市的一名鄉鎮公務員做起,在基層多年,先後擔任過資陽縣人事局辦事員、迎接鄉黨委副書記、共青團四川省資陽縣委副書記、農貿辦副主任、資陽縣委副書記、樂至縣委副書記等職務。

1995年,35歲的王銘暉當上樂至縣委書記。之後,他的仕途進一步發展,先後擔任資陽市委副書記、內江市委副書記、內江市市長等職。

2007年,王銘暉升職為四川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2013年,53歲的王銘暉主政一方,擔任宜賓市委書記,3年之後,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7年5月至2020年1月,王銘暉擔任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改革辦主任、省直機關工委書記、省委保密委主任。

2020年5月開始,已經60歲的王銘暉調任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22年1月22日,62歲的王銘暉落馬,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7月29日,王銘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王銘暉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違規為多人職務晉升、調整等提供幫助;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交易;家風不正,道德敗壞;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政績觀嚴重扭曲,急功近利、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王銘暉是十九大後四川落馬第二虎。在他之前,2019年4月,時任四川省副省長彭宇行被查。2019年10月,彭宇行被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

在被查前10天,2022年1月12日上午,王銘暉還有公開活動。

當天上午,王銘暉等率隊到德陽市開展走訪慰問活動。下午,中共德陽市委常委班子召開黨史學習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王銘暉到會督導。

另據報道,1月17日下午,由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預備會議選出的大會主席團,舉行第一次會議。當時,會議表決推選了13人為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其中包括王銘暉。不過,現場畫面顯示,王銘暉並沒有出席那次會議。

1月18日晚和1月20日晚,四川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王銘暉均缺席。

媒體報道,2015年,在王銘暉主政宜賓期間,時任宜賓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趙飛多次實名舉報宜賓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魏常平。

2016年4月,一篇有關趙飛妻子文正秀向王銘暉微博喊話的文章流傳。文章指出,在魏常平打擊報復趙飛的事件中,王銘暉與時任宜賓市紀委書記的向輝禮扮演了重要角色。

最終,時任宜賓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魏常平被判11年半。向輝禮在2016年8月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2016年11月退休。

2022年4月,在王銘暉落馬不久,向輝禮也被查了。

有媒體梳理發現,2016年以來,王銘暉曾擔任“一把手”的宜賓市已至少有10名曾任或者現任的市級領導落馬,涵蓋了宜賓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宜賓市檢察院的主要領導。

前後主政兩市 孫國相授意私營企業主出錢跑官買官

8月30日訊息,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孫國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大、政協落馬的高官 多數曾主政一方

孫國相,遼寧東港人,1965年2月出生。2002年11月至2008年02月,任共青團遼寧省委書記、省青聯主席;之後,孫國相被調入地方工作,擔任盤錦市副市長、副書記、市長等領導職務。2010年至2016年,孫國相主政盤錦市,擔任市委書記,長達6年。2016年09月至2018年01月,又任鞍山市委書記。

8年時間內,孫國相主政遼寧兩市。

2018年01月至2022年,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22年6月2日,孫國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兩個月之後,2022年8月30日,孫國相被依法雙開。

通報中提到,孫國相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授意私營企業主出錢跑官買官;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佳在黨內選舉中搞變相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8月26日,山西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李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被查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人大、政協落馬的高官 多數曾主政一方

李佳被查處的原因是,李佳在黨內選舉中搞變相拉票等非組織活動,違規打探黨風廉政意見情況,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貴重禮品。

李佳,1961年1月,出生於遼寧大連,今年已經61歲。

李佳是遼寧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之後在遼寧省分析測試研究中心、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工作,1996年05月,35歲的李佳擔任遼寧省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

之後,擔任 遼寧省科學技術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瀋陽市委常委、副市長。2004年07月至2008年12月,擔任遼寧省副省長。

2008年,李佳從遼寧調任內蒙古擔任要職,先後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22年8月,61歲的李佳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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