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養老、醫療、購房 3月這些新規將實施

進入3月,一大批全國性、地方性新規將實施,涉及個稅彙算清繳、養老保險、醫療、二套房貸款、共享單車停放等。

全國性新規

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可預約辦理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即將開始,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為提升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今年稅務部門新推出了預約辦稅服務。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彙算,可於6:00-22:00登入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3月16日以後,無須預約即可辦理。

個人收款碼不關閉不停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將於3月1日起施行。此前,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公告明確,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碼可繼續使用,不關閉、不停用、功能不變。同時新設“個人經營收款碼”,使用者可自由選擇使用。在支付清算協會公告發布後,微信、支付寶也先後釋出公告稱,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碼可繼續正常使用。

四部門: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釋出《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簡稱《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演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資訊或者傳播非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釋出的新聞資訊;不得利用演算法實施影響網路輿論、規避監督管理以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得利用演算法推薦服務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路;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利用演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

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調整:新增滑雪用具等29項

近日,財政部等八部門釋出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最佳化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此次調整,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2019年版)基礎上,增加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機、番茄汁等29項近年來消費需求旺盛的商品。

財政部表示,最佳化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有利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業態發展,豐富國內市場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世界共享市場機遇。

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將擴大至“十地十機構”

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的通知》(簡稱《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由“四地四機構”擴充套件為“十地十機構”。試點地區擴大至“北京、瀋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十地。試點機構擴大至“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興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和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十家理財公司。

《通知》明確,對於已開展試點的4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由100億元人民幣提高至500億元人民幣;對於本次新增的6家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為100億元人民幣。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至全國

銀保監會近日印發《關於擴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範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在原有6家試點保險公司基礎上,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加試點。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週歲及以上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產品設計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領取期不得短於10年。自2021年6月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試點。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試點公司累計承保保單近5萬件,累計保費4億元。

打擊騙保套保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將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月22日釋出《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個人透過虛構個人資訊、勞動關係,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將按規處理。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將實現全國互認

近日,國家衛健委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共分為7章39條,分別從組織管理、互認規則、質量控制、支援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對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各項要求進行了明確。

《管理辦法》對有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劃分,明確提出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相應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同時,明確了開展互認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檢查的具體情況,並要求醫務人員加強醫患溝通,對於檢查檢驗專案未予互認的,應當做好解釋說明,充分告知複檢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民事訴訟可線上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印發《人民法院線上執行規則》,《規則》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則》提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願、合理的原則,可將訴訟、調解等環節由線上轉為線下,或由線下轉為線上進行;人民法院線上執行方式支援部分參與者採用線上、其他參與者採用線下的方式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訴訟、調解活動採用線下辦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將相關案件材料製作形成電子卷宗,並上傳至智慧法院相關資訊系統納入管理。

地方性新規

南寧: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降為30%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的《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簡稱《個人貸款實施細則》)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個人貸款實施細則》明確,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元。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2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8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3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70%。

北京:多次違規停放共享單車者將被限制使用

1月26日,由北京市腳踏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牽頭,會同四家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企業共同簽署了《北京區域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行業規範使用者停放行為聯合限制性公約(試行)》。《公約》於2022年1月31日起試行,3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公約》中明確,在一個自然月度內,如果使用者將共享單車停放在北京市市域內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含主輔路出入口與隔離帶、橋區路段)上一次及以上、禁停區三次及以上、入欄管理區電子圍欄以外區域六次及以上,或因惡意破壞共享單車、私自佔有共享單車、利用共享單車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而被企業採取風控措施,則該使用者將被納入共享單車企業的聯合限制措施物件。

浙江:外賣無封籤可拒收

2022年3月1日起,《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條例》明確,提供網路餐飲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透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提供網路餐飲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經營者資訊頁面的顯著位置以影片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並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未按規定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籤損壞的,網約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未實時公開食品加工製作現場或者未使用封籤對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浙江:不得強制收集指紋等生物資訊重複驗證

《浙江省公共資料條例》將於3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收集資料時,不得強制要求個人採用多種方式重複驗證或者特定方式驗證。已經透過有效身份證件驗明身份的,不得強制透過收集指紋、虹膜、人臉等生物識別資訊重複驗證。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廣東:立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

《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強調對外商投資的平等待遇,明確廣東按照國家規定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在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針對外商投資設定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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