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特稿】拒引渡 阿桑奇離向英最高法院上訴“更近一步”

由 無英 釋出於 綜合

  拒引渡 阿桑奇離向英最高法院上訴“更近一步”

    包雪琳

  “維基揭秘”網站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奇24日獲准就英國高等法院一項裁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高等法院那項裁決為美國政府引渡阿桑奇“敞開大門”。

  英國最高法院有權決定是否受理他的上訴。

  【同意“求證”】

  英國高等法院兩名法官在書面裁決中寫道:“批准被告(阿桑奇)認證一個法律問題的請求。”

  美聯社報道,阿桑奇贏得了經由上訴免遭美國政府引渡的第一步。

  阿桑奇引渡案近期再掀波瀾,英國高等法院去年12月推翻地方法院拒絕美國政府引渡阿桑奇的裁決。

  英國一家地方法院的法官去年初裁定,阿桑奇患有精神疾病,被引渡至美國以後可能面臨嚴酷監禁,自殺可能性大,因而拒絕將他引渡至美國。美國政府隨後聲稱,不會讓阿桑奇身心受折磨。

  去年12月,英國高等法院兩名法官以美國政府保證阿桑奇將受到人道對待為由,駁回地方法院裁決。

  不過,阿桑奇的律師團隊認為美國政府的承諾不可信。他們認為,美國政府所謂阿桑奇不會處於極端惡劣條件下的承諾“毫無意義”。

  阿桑奇2006年建立“維基揭秘”網站。這家網站2010年7月起陸續曝光大量關聯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的美國外交電報和美軍機密檔案,揭發美軍戰爭罪行。其中一段駐伊美軍“阿帕奇”武裝直升機射殺記者和平民的影片廣為流傳。阿桑奇受到美方17項間諜罪名和1項不當使用電腦罪名指控。

  【懸而未決】

  阿桑奇獲准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請求以後,他的未婚妻斯特拉·莫里斯在社交媒體推特寫道:“朱利安贏了……現在將由最高法院決定是否就朱利安的上訴舉行聽證。”

  據美聯社報道,獲准上訴並不意味著最高法院受理阿桑奇引渡案。

  英國一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英國刑事檢察院主管引渡的前任官員尼克·瓦莫斯認為,最高法院可能不會批准阿桑奇的上訴。只有高等法院的裁決涉及“對公眾重要的事務”時,最高法院才會受理。

  依據法律規定,阿桑奇需要在14天內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通常在8周內決定是否接受上訴。

  阿桑奇生於澳大利亞,現年50歲。“維基揭秘”2010年7月曝光美機密檔案後,阿桑奇當年8月前往瑞典,3個月後遭瑞典全球通緝,理由是他抵達瑞典當月涉嫌強姦和性騷擾。阿桑奇否認這些指控,說被人“潑髒水”。他2010年12月在英國倫敦自首,後獲保釋。因擔心被英國政府引渡到瑞典乃至美國,阿桑奇2012年在保釋期間躲進厄瓜多駐英國大使館,2017年獲得厄瓜多公民身份。

  然而,厄瓜多政府2019年4月不再向阿桑奇提供庇護,他隨即被英國警方帶離使館,同年5月因違反保釋條例被判監禁,此後一直被羈押在英國首都倫敦安全係數最高的貝爾馬什監獄。(完)(新華社專特稿)

  關鍵詞: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