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被判13個月

據港媒報道,涉2020年一宗非法集會,香港8名人士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罪成,案件今日(13日)在香港區域法院判刑,8人分別被判處4個月兩星期至14個月不等。   

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處13個月監禁;鄒幸彤被判監12個月;何桂藍被判處6個月監禁。   

至於早前認罪的5名被告,李卓人被判監14個月;蔡耀昌被判監12個月;梁耀忠及梁錦威分別被判監9個月;胡志偉被判監4個月兩星期。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被判13個月

來源:中國新聞網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218 字。

轉載請註明: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被判13個月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