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曾說:注重孩子早期教育與陪伴,是父母這一生最划算的投資!
執筆:喬蘇
編輯:王之風
定稿:蘇子後
常言道:三歲看小,七歲看老。
孩子小時候的行為習慣對長大後的影響非常深遠,有些父母常常感覺孩子還小,什麼都不懂,當孩子犯了錯之後就一味的縱容,這一刻的放手往往就讓孩子走上了另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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濛濛媽在35歲的時候才生下他,對於他的到來全家上下都非常的歡喜,基本什麼事情都聽他的,逐漸使他養成了驕縱任性的性格。
還是嬰兒的時候,濛濛就非常的活潑,愛笑,胖嘟嘟的非常可愛,給家庭帶來了許多歡樂。
到了三歲的時候,他開始對食物非常的挑剔,濛濛媽熬的雞湯他不喝,就想吃泡麵,怎麼勸說都不聽,最後濛濛媽看著雞湯晾在一旁冷掉,只好給他重新做了泡麵。
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淘氣,經常為了自己想要的某件東西撒潑打滾,但結果總能如願,脾氣自然也就逐漸增長,越來越無法無天,小區內沒人敢和他一起玩,孩子們還給他起了個綽號“小霸王”。
在學校裡,他也總是惹是生非,老師的電話頻繁的打來,學習倒是一點沒有長進,常年排班級倒數。
濛濛媽現在已經對他失去了希望,怨恨自己在他小時候對他太過縱容,現在不管是打是罵,孩子都管不住了,一味的強行阻止甚至還會出現更加叛逆的行為。
這個案例就是孩子小時候沒有被好好的管教,長大後更難管教的典型例子。
這樣任性、自私的孩子還沒有進入社會,性格就受到了周圍世界的厭惡,更不用提真正在社會上生存,將要受到怎樣的打擊。
1、不懂規矩
“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個世界是由無數條規矩形成的,不可能存在完全自由的人格,孩子小時候的性格還沒有完全養成,就必須讓其快速的知道世界的生存法則。
就像掙脫了線的風箏往往飛不高的道理一樣,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父母的牽引把控,否則他很可能越飛越偏。
2、不懂得尊重他人
尊重是相互的,只有給予了別人尊重,才會受到同樣的尊敬。
孩子小的時候,因為不懂事,做父母,做長輩的常常會讓著他,滿足他所提出的要求,但適宜的尊敬還是需要的,尤其是在面對老人的時候,家長一定要讓孩子學會尊敬老人,學會關心爸媽。
否則,不對孩子加以管教,他勢必會越來越任性。只有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威嚴,才會有約束力,對大人產生敬畏之心,做事情才可以考慮別人的感受。
3、任性妄為,常常威脅別人
孩子小時候最常用的一種威脅方式就是撒潑打滾,這一招總是那麼好用,疼愛孩子的父母幾乎無不為之投降。
但一味的滿足孩子的需求,即使是比較合理的,也會逐漸的走向不合理。孩子小的時候需求由家長來滿足,但是走入社會後,沒有人會無條件的滿足他的所有需求,一旦需求得不到滿足,就很容易心情崩潰,陷入極端。
4、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
孩子一開始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是非常正常的,這可能是他們在向外界表示自己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的反應,是非常想要吸引人的注意的。
但如果他一直沒有任何的改正,家長就要注意了,必須及時的告訴他,發脾氣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他只是宣洩情緒的方式,他這樣做只會把不好的情緒遷就到別人身上,是種非常自私的行為。
1、家長要起到榜樣作用
家長要是和孩子生活最久的人,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孩子,所以想要糾正他的壞習慣,就要從自身出發,在他們面前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做到禮貌待人,尊重他人,當孩子看到這樣做之後別人對你的微笑和友善的態度後,他自然而然的就學會了要如何與他人相處。
2、幫助孩子建立規則意識
孩子在3歲以後,對世界就有了一個基本的認識,這時是他們建立規則感的最佳階段。首先在作息的安排上,要培養他們養成早睡早起的意識,此外,諸如在公共場合不要隨意的打鬧這種小的規則也可以在生活中逐漸的滲透出來。
當孩子做錯事情後,就要讓他們接受該有的懲罰,千萬不要自己為其承擔,要讓他們知道犯了錯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3、不要隨意的妥協
一旦建立了規矩,就不要輕易的妥協,即使事情很嚴重,也要稍微減輕處罰,但一定要讓孩子感受到事情的嚴重性,讓他們記住教訓。
否則,看似只是不經意的一次妥協,卻會引發後面一次又一次的妥協,要求一旦放鬆,孩子就會感覺規則是很容易打破的,父母在他們面前就沒有了威嚴感。
斯坦福曾說:注重孩子早期教育與陪伴,是父母這一生最划算的投資!家長們不要認為孩子年紀小,就任由他們天性發展,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母的牽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