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們現在的這個養老金制度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一個體系,無論你是企業退休人員也好,還是機關事業編制退休人員也好,還是靈活就業的個人也好,那麼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都是有明確的規定,並且有統一的公式來執行,所以說我們的養老金是不存在任何的問題,都是根據你自身的參保條件來計算的。
那麼所謂我們退休養老金,按照垂直度這種生活費來發放,肯定是不會這樣執行的,因為畢竟你只要是正常參加的基本養老保險,無論是企業單位還是事業單位,還是自由職業者,都可以正常地來計算自己的退休金是不存在任何的問題,比方說你的參保年限是25年,那麼就應該按照25年的標準來計算,你的退休金可能會獲得兩三千元左右的待遇,都是很正常的。
但是所謂的退職的這個生活費,那麼他是沒有標準的,到底該怎麼發,實際上也是沒有明確的說法,所以說也不可能按照這樣的標準來發放,我們只會按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也就是根據個人基礎養老金,那麼也就是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社會平均工資這樣的方式來確定,最終享受到一個,自己應該享受到的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