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動2022”執法行動開展以來,船山區市場監管部門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以案件查辦為抓手,透過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辦,切實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
近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公佈了一批“春雷行動2022”執法行動中查處的案例,警示、引導經營者增強自律意識。
案例1
船山區某火鍋店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案
2022年1月28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投訴,船山區某火鍋店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執法人員經過調查發現,該店使用回收火鍋油作為原料供消費者食用。執法人員現場依法扣押了該店生產的回收油及用於生產的工具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相關規定,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辦理。
案例2
四川某石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塗改特種裝置生產許可證案
2022年1月17日,四川某石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遂寧某燃氣有限公司安裝燃氣壓力管道,於2021年1月25日在遂寧市市場監管局辦理安裝告知時,提供的該公司編號為TS3851B03-2020的特種裝置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2020年10月21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5日。該許可證實際有效期至2020年11月5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其違法行為,並決定給予當事人罰款200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3
船山區某玩具店涉嫌銷售無中文警示說明的兒童玩具案
2022年2月28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開展“春雷行動2022”保護未成年專項檢查時,發現船山區新市場工商局宿舍西樓2層1-3號的船山區某玩具店內,有標註為TOYS紅白小狗電動玩具23個、TOYS黃棕小狗電動玩具2個、Gyrosphere光電玩具63個、Stickytoy塑膠玩具78個、ELASTICPUBALLS塑膠彈力玩具24個、LQLOMG玩具44個,上述產品均無任何中文字樣。該店涉嫌銷售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無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的兒童玩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辦理中。
案例4
船山區某藥店涉嫌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案
2021年12月31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12345熱線投訴,船山區某藥店銷售人員透過網路平臺銷售的“阿卡波糖膠囊”包裝上貼有“某醫院糖尿病科,每日三次、每次兩片”的標籤。經調查,當事人從非藥品上市許可證持有人、不具有藥品生產和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5盒“阿卡波糖膠囊”,並於2021年12月27日透過網路平臺銷售。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43.15元,並處罰款12000元。
案例5
遂寧市某酒店涉嫌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案
2021年12月19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公務員考試期間考點周邊的酒店進行價格檢查時,發現遂寧市某酒店大堂公示的房間掛牌價格與客人結算價格不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責令該酒店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沒收違法所得100元,並處罰款1000元。
案例6
船山區某車行銷售未經國家強制性認證和未標註認證標誌的電動三輪車案
2022年1月5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船山區某車行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車行有1輛未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標示的美耐牌電動三輪車,且當事人無法提供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銷售未經國家強制性認證和未標註認證標誌的電動三輪車的行為作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7
船山區某酒樓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2022年1月29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船山區某酒樓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酒樓廚房操作檯上擺放有1瓶超過保質期並已開封的“羅氏”調味甜麵醬(複合調味醬),且與其他調味品放在一起;在食品庫房貨架第二層擺放有5瓶超過保質期的“羅氏”調味甜麵醬(複合調味醬),且與有效期內的其他食品混放。執法人員依法將上述商品採取扣押行政強制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56元,並處罰款51000元。
案例8
船山區某大型商場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案
2022年2月17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遂寧市市場監管局提供的線索,對遂寧市船山區某大型商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商場五樓的環形過道上鋪設有奧運五環圖案的塑膠地貼,部分專櫃的塑膠模特手上的廣告牌上均有奧運五環標誌、BEIJING字樣。
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誌的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000元。
案例9
船山區某五金經營部銷售侵犯註冊商專用標權的商品案
2021年12月2日,船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市民投訴稱,船山區某五金經營部銷售假冒其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鋰電池充電式衝擊扳手。船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立即到該店進行執法檢查,在當事人經營部的貨架上發現擺放有1把該標識的鋰電池充電式衝擊扳手;在經營部的庫房貨架上發現該標識的鋰電池充電式衝擊扳手9把,當事人不能提供商標權利人的許可手續,也不能提供上述商品的合法來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處罰款15000元。
來源:船山區市場監管局
編輯: 孫 各
責編:李 柳
編審:詹良華
終審:週一帆
【來源:遂寧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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