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今年發出了八號檢察建議,受到社會關注。那麼,檢察建議在促進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治理方面發揮了哪些作用?
7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在中宣部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上回答了紅星新聞上述提問。
高景峰表示,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手段。2018年以來,最高檢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堅持依法能動履職,結合司法辦案,緊緊圍繞社會治理領域,如校園安全、司法公告送達、金融監管、窨井管理、虛假訴訟、網路整治、快遞安全、安全生產領域等方面的一些突出問題,先後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發出了一到八號檢察建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
高景峰說,這些檢察建議發出之後,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馳而不息地推動相關檢察建議落實,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具體表現為幾點。
一是以“我管”促“都管”,促進社會治理。例如,最高檢針對校園安全發出了“一號檢察建議”,這個檢察建議發出後,最高檢會同全國婦聯等部門,印發了《關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意見》,推廣“督促監護令”,與共青團中央聯合部署在全國80個地區開展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援體系的示範建設工作;聯合教育部出臺《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規定》,有效推進了司法與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六大保護”綜合施策,共同發力。
二是抓前端、治未病,促進源頭治理。例如,針對快遞業在收寄驗視過程中執行不嚴格,對快遞的新業態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最高檢向有關部門發出了第七號檢察建議,並與國家郵政局就落實好“七號檢察建議”印發了進一步加強寄遞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公安部、國家郵政局及時開展了專項行動,去年10月到今年5月,破獲了寄遞毒品、槍支彈藥爆炸物、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案件2100餘件。江蘇、湖北、雲南等地檢察機關會同當地郵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建立了郵政監管的聯動機制,切斷了違禁品的流通渠道,從源頭上預防利用寄遞渠道運輸違禁品違法犯罪的發生。
三是堅持系統觀念,促進系統治理。例如,各級檢察機關把落實“四號檢察建議”推動窨井蓋安全漏洞的治理作為切入點,將窨井蓋治理的“點”輻射到公共安全管理的“面”。比如,天津市檢察院聯合天津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區域性署開展了“城市道路的管線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三年行動”。上海、江蘇等地檢察機關出臺了構建公共安全領域刑事和公益訴訟銜接機制的意見,建立了完善城市公共安全線索互相移送機制。
高景峰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提高檢察建議的質量,把檢察建議做成剛性;進一步推動檢察建議的落實,以此推動訴源治理的進一步深化和實化。
紅星新聞記者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