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下落不明,被寄養在別人家的孩子一直牽動著檢察官的心--
1月12日,揚中市檢察院檢察官回訪小杰,詢問他的生活學習情況,並向他贈送了課外書籍。
“拆遷補償款和民政部門發放的生活補貼都打過來了,小杰很開心,讓我第一時間把這個訊息告訴你們。”近日,江蘇省揚中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王櫻接到了小杰的監護人張先生的電話。
2022年5月,揚中市檢察院會同該市公安、法院、司法、民政等11個單位聯合出臺了《關於建立未成年人監護監督暨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合作機制的意見》,並在全市範圍內選聘了10名熟悉兒童身心特點的家庭教育指導師、兒童主任、青少年司法社工作為監護監督員,負責調查轄區內未成年人的監護狀況,並及時報告調查中發現的監護缺失、監護侵害等情況。同年8月,某街道監護監督員向揚中市檢察院移送了未成年人小杰(化名)監護缺失的線索。接到該線索後,該院檢察官隨即開始調查走訪。
第一次與檢察官見面時,男孩眼中滿是倔強和防備
2022年8月10日,第一次見到小杰,王櫻發現這是一個眼神中充滿倔強與防備的男孩。小杰的臨時監護人張先生向王櫻講述了小杰的坎坷身世。小杰的母親高某罹患精神疾病,2011年,高某不慎將2歲的小杰燙傷,小杰被父親趙某送往醫院搶救。其間,高某因燙傷孩子情緒失控,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小杰出院後不久,趙某又身患重病,無力撫養孩子,便將小杰寄養在好友張先生家中。
2021年1月,趙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小杰成了沒人管的孩子。張先生的生活並不寬裕,但一直堅持照顧小杰。讓人欣慰的是,小杰聽話懂事,成績在班上名列前茅。
“要儘快解決孩子的監護權歸屬和生活保障問題。”掌握小杰的現狀後,王櫻第一時間與民政部門取得了聯絡。民政部門回覆已經關注到了小杰的特殊情況,並將他作為困境兒童給予關懷慰問,但由於小杰的母親屬於未確認失蹤狀態,目前無法將其納入孤兒保障體系發放生活補貼。
男孩說,他不想生活在大家的同情中
揚中市檢察院一方面對接公安機關,尋找高某的下落;另一方面來到小杰所在的社群瞭解情況,調取其戶籍資料、出生證明等材料,進一步補強證據。公安機關透過大資料平臺比對,確認自2011年10月以來高某未使用過身份證,未發現其行蹤軌跡,其名下也未登記過任何聯絡電話。
因宣告失蹤需要小杰本人提起,2022年8月16日,王櫻再次上門跟小杰溝通此事。一開始,小杰並不同意宣告其母親失蹤,經過耐心疏導,小杰說出了心中的擔憂:一是他一直希望母親有一天能回來,無法接受她已失蹤或遭遇不測的事實;二是如果母親被宣告失蹤了,他就成了孤兒,他不想生活在大家的同情中。
“小杰,宣告失蹤有三個月的公告期,這是幫助你找到媽媽的一個途徑。如果三個月期滿,媽媽沒有回來,你也並不是沒人管的孤兒。當未成年人的父母無法對孩子進行監護時,永遠有國家來託底。”聽了王櫻的解釋,小杰打消了心中疑慮,同意向法院申請宣告高某失蹤,由檢察機關支援起訴。
因小杰系未成年人,目前還在中學讀書,王櫻幫其申請了法律援助,協調揚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經驗豐富且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參與訴訟。
放下戒備,男孩有了新的監護人
宣告失蹤公告發出後,王櫻再次上門,這一次,小杰放下了戒備,主動跟王櫻聊了起來:“檢察官阿姨,還有一件事不知道能不能說?”小杰欲言又止。原來,2022年3月,趙某所在的村民小組通知小杰和張先生參加會議,在會上他們告知小杰,其父親趙某生前有4萬餘元拆遷款尚未發放,但是村民們認為小杰小時候被燙傷大家都捐了款,準備把這筆拆遷款留在村民小組的賬上使用。儘管小杰和張先生當場表示反對,但這筆拆遷款至今沒有發放給小杰。
瞭解到張先生和小杰陳述的情況,揚中市檢察院幹警透過調查取證後確認情況屬實。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該院向村民小組的監管部門某街道辦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糾正不當截留拆遷款的行為,完善財務監管制度。與此同時,該院還推動該街道辦開展涉困境兒童款項發放專項督查工作。某街道辦邀請檢察機關共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教育,要求村民小組及時將4萬餘元匯至小杰的個人賬戶,並進一步規範“組賬村管”的工作方式。
2022年11月,宣告高某失蹤公告期滿,民政部門依據法院的判決,將小杰納入了孤兒保障體系,每個月給其發放2000餘元生活補貼,民政部門也正式成為了小杰的監護人。
是讓小杰住到兒童福利院還是繼續寄養在張先生家?為體現“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民政部門與檢察機關召開聯席會議討論後達成共識:經過對張先生的家庭進行監護能力評估、聽取張先生和小杰的意見,依據該市《關於進一步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民政部門與張先生簽訂了監護協議書。民政部門有權對張先生履行監護責任和使用基本生活補貼的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透過多次走訪,王櫻感覺到小杰正值青春期,在家庭變故和學業負擔雙重壓力之下心理波動較大,於是會同婦聯對張先生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取得了較好效果。
【來源: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內容諮詢及合作:19176699651;[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