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的商標註冊申請數量每天都在以萬計的單位在不斷增長,截止2018年上半年,我國的註冊商標申請數量已經超過了三千萬件,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起了自身權益的完善,對於與公司權益最相關的商標來說,情況更是這樣,而註冊商標的人數量多了,就難免會發生重複的情況,畢竟我國的常用漢字只有三千多個,所以在想到一個好名字提交申請的是時候,說不定就有他人也想到了同樣的名字提交到了商標局,那麼,如果出現了同一商標在同一天申請商標註冊結果怎樣呢?使用在先原則,即對於同一天申請的,商標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標註冊申請,對其他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使用在先是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由商標局判定。
如果出現了同一商標在同一天申請商標註冊的情況,據《商標法》中的相關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這也就是很多從事商標服務的從業者都知道的註冊商標申請在先原則,從商標法中的先關規定中,我們不難看出,商標初步審定的是申請日期在先的商標,通俗的說就是誰先註冊就初步審定誰的。
所以申請日期很重要,哪怕是在時間上有幾小時幾分鐘的差距也是有效的,當然,還有時間一樣,這樣的情況下,商標局就會要求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商標同日申請抽籤。商標局會舉辦“抽籤大會”,到了“抽籤日”就根據《商標註冊同日申請抽籤通知書》及《商標註冊同日申請抽籤須知》準備齊全相關材料,在指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地點參與抽籤。所以如果有了自己中意的商標,一定要早日快速的將自己的商標提上申請日程,為了保障該商標的申請不會在前期遇到問題,一定要提早準備好相關材料,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