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駕照將實施互認,9月30日起這項行為免予處罰!
滬蘇浙皖四省市
電子駕駛證、行駛證
9月30日起
將正式實施互認
交管部門對隨車未攜帶
紙質駕駛證、行駛證
僅出示電子證件
核查後狀態正常的
對“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
交通違法行為
免予處罰
領取“電子證照”以後
不止在省內
在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
也依舊可以用!
再也不用擔心
忘帶駕駛證、行駛證了
還未領取“電子證照”的駕駛員,可登入“江蘇政務服務”APP,在“我的”頁面選擇“我的證照”,進入頁面後點擊“新增”,選擇“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選擇後根據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1、目前,認可的電子證照出示渠道主要為一市三省官方政務服務APP:上海“隨申辦”APP,江蘇“江蘇政務服務”APP,浙江“浙裡辦”APP,安徽“皖事通”APP。
2、駕駛人只能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和本人名下車輛的電子行駛證。
3、由於資料同步原因,部分使用者暫無證件資訊,請耐心等待。
來源:江蘇交警、蘇州釋出等
姑蘇臺綜合整理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