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駕照將實施互認,9月30日起這項行為免予處罰!

滬蘇浙皖四省市

電子駕駛證、行駛證

9月30日起

將正式實施互認

電子駕照將實施互認,9月30日起這項行為免予處罰!
實施後

交管部門對隨車未攜帶

紙質駕駛證、行駛證

僅出示電子證件

核查後狀態正常的

對“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

交通違法行為

免予處罰

電子駕照將實施互認,9月30日起這項行為免予處罰!
這意味著

領取“電子證照”以後

不止在省內

在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

也依舊可以用!

再也不用擔心

忘帶駕駛證、行駛證了

電子駕照將實施互認,9月30日起這項行為免予處罰!
怎麼領電子駕照?

還未領取“電子證照”的駕駛員,可登入“江蘇政務服務”APP,在“我的”頁面選擇“我的證照”,進入頁面後點擊“新增”,選擇“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選擇後根據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電子駕照將實施互認,9月30日起這項行為免予處罰!
溫馨提示:

1、目前,認可的電子證照出示渠道主要為一市三省官方政務服務APP:上海“隨申辦”APP,江蘇“江蘇政務服務”APP,浙江“浙裡辦”APP,安徽“皖事通”APP。

2、駕駛人只能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和本人名下車輛的電子行駛證。

3、由於資料同步原因,部分使用者暫無證件資訊,請耐心等待。

來源:江蘇交警、蘇州釋出等

姑蘇臺綜合整理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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