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新政:醫保卡可以讓家人一起用了
大眾日報記者 孫秀嶺整理報道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措施,拓寬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範圍,減輕群眾醫療負擔。具體來看,職工醫保主要有4個方面的變化,包括個人賬戶可以給家屬用了、將更多門診費用納入醫保報銷、單位繳費不再計入個人賬戶、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等。
個人賬戶可以給家屬用了,這個訊息備受關注。這次會議確定,拓寬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允許家庭成員共濟,可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費用,探索用於家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等個人繳費。這意味著,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擴大了,醫保卡可以給家屬用了。在此之前,個人賬戶只能支付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大部分健康人群個人賬戶大量結餘,而少部分年老、體弱人群個人賬戶入不敷出、個人負擔沉重。改革後,將擴大到可以支付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個人負擔費用。
清華大學醫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楊燕綏認為,醫療保險本質是社會互濟,但個人賬戶共濟能力差,年輕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夠用,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擴大,有助於加強家庭互濟,一人參保保全家。
對此,北京青年報刊發社評認為,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意味著把全家人的個人賬戶資金匯攏到一個池子裡集中使用,這既可確保用於就醫的“醫保”屬性不變,也可有效規避醫保資金沉澱,同時也不會帶來“浪費”風險。
該社評認為,“家庭共濟”契合醫保本質。醫療保險的本質特徵就是參保者在患病時可以得到“互濟”與“補償”。雖然醫保個人賬戶的設定初衷是要保障參保者本人的門診看病和購藥支出,但對於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內的一家人來說,他們是血脈相連和休慼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屬社會大家庭中的一個“細胞單位”。將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同樣符合“互濟”精神,而且對於整個社會的醫保體系,此舉也並不構成任何傷害。
“家庭共濟”彰顯醫保公平。作為社會的一分子,儘管每個家庭成員都有自己相對應的醫保歸類,但因其醫保標準和身體狀況並不相同,這就導致醫保個人賬戶的資金使用情況差別很大。多年來,大部分健康人群的個人賬戶大量結餘,少部分年老、體弱人群的個人賬戶卻入不敷出,個人負擔沉重,實行“家庭共濟”,可以有效調劑家庭成員個人賬戶之間的“貧富”差距,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醫保公平。
“家庭共濟”有利於放大醫保的健康保障功能。父母生病需要子女服侍,丈夫健康少不了妻子關心,每個人的健康都不可或缺,家庭成員間具有彼此照應、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血親關聯。現實中,大多數家庭的“錢袋子”都是有分有合,相互“交際”的情況並不鮮見,“一人住院、全家湊錢”很多情況下乃是常態。從這個意義上說,把職工個人賬戶上的資金讓渡於家人使用,就是在間接保障自己的“健康”。
新京報刊發社論認為,家人共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內部的醫保一盤棋就將被走活。目前,家庭成員往往需參加不同的醫保。如,參加職工基本醫保的年輕夫妻,其個人賬戶資金量較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一老一小,往往只能自費看門診,而當年輕夫妻帶著老人或孩子看病時,就會出現個人賬戶有錢、又不得不自掏腰包的尷尬現象。此前,不少人拿家人醫保卡購藥,原因就在於此,雖涉嫌違法,卻也有其合理性。如今的新政,就將使得這一合理做法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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