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486萬元,“售賣”書協會員牟利,“書壇第一虎”趙長青一審獲刑12年六個月
11月30日上午9時30分,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透過遠端影片系統,一審公開宣判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四十萬元。趙長青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趙長青先後利用擔任中國書法家協會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中國書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獲批中國書協會員、當選中國書協理事、協調工程專案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透過他人收受12名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86.65246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長青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趙長青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趙長青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趙長青是中書協近年來首個落馬的副主席。公開簡歷顯示,趙長青出生於1953年7月,遼寧義縣人,生於黑龍江巴彥縣,曾長期在黑龍江工作,歷任團省委副書記、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兼省文聯黨組書記等職。2002年11月,其赴京履新,歷任中國文聯國內聯絡部主任,書協分黨組書記、駐會副主席、秘書長,書協顧問等職,去年6月退休。
據媒體報道,2013年,趙長青主持書協工作的最後一年。那一年,全國大小書法展超過30個,“一個展覽總體開銷沒有500萬拿不下來,一年30個展也就是一億多。”
▲國內某拍賣網站,趙長青作於2012年一幅字以11.5萬元拍賣價成交。網路截圖
書畫拍賣網上,趙長青的作品價格不菲,最高4字書畫作品價格高達11.5萬元。
作為知名書法家,趙長青曾為多個機構題詞,為多所高校校慶題詞。其作品也因其書協副主席的身份而水漲船高。 在國內某知名藝術品交易網站上,趙長青的作品依然有不少線上拍賣,價格從千元到數萬元不等,作品多為行草書寫的對聯、鏡心,價格最高的一幅是其2012年所作草書鏡心,估價曾超過10萬元。
然而早在2015年,趙長青就曾被實名舉報,文章列舉了趙長青藉助中國書法家協會平臺貪汙腐敗的十條斂財渠道。如“堂而皇之地賣字斂財”、“乘書法工作者加入書法家協會的機會,大肆收受‘買路’錢斂財“等。
瀟湘晨報綜合山東高法、新京報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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