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海”首次釋出三大扶持政策,涉及人才發展、金融業發展和辦公用房等

南方日報訊 (記者/張瑋)11月22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首次釋出擴區後系列專項扶持政策,涉及人才發展、金融業發展和辦公用房等領域,將《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轉化為促進前海發展的紅利。政策呈現出三大特點:一是大多數政策都覆蓋到寶安、南山等前海擴區後區域;二是突出深港合作,同等條件下適當向港人港企傾斜;三是注重扶持在地經濟,即“註冊地、實際經營地、稅收繳納地”要求在前海合作區(含擴區範圍),推動產業聚集。

新發布的《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香港青年、重要領域人才、省市高層次人才等均予以大額補貼、獎勵和“保姆式”服務。

其中,對港澳青年實施全週期扶持,即對實習、工作、執業、創業等各個階段均有不同的資助政策,額度從幾千到數十萬元不等。

為聚焦國家戰略領域重大需求和世界先進科技前沿,前海將加快引進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團隊。其中,對戰略科學家實行“一人一策”,為其量身定製“政策包”;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別給予324萬元、216萬元人才獎勵,分6年平均連續發放;對經認定的卓越工程師,給予36萬元人才獎勵,分3年平均連續發放;對入選廣東省、深圳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按專案資助金額10%、最高200萬元獎勵,核心成員按專案資助金額5%、每人最高100萬元獎勵。

為發揮用人單位引才聚才主體作用,新政策還首次鼓勵市場化機構引進和舉薦上述人才,最高可獎勵200萬元。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涉及深港金融合作的政策佔比高達60%,並予以獨特支援。

比如,對粵港澳大灣區重大金融合作平臺與金融基礎設施給予200萬元獎勵;對香港虛擬銀行在前海設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給予300萬元扶持;對參與“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前海合作區銀行按業務規模給予獎勵,給予港資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場所最高1500萬元扶持等。

前海目前正在建設“深港國際金融城”,擬打造香港金融機構拓展內地市場的“第一站”“首選地”。該辦法為此作政策支撐,入駐金融城產業載體的金融機構,符合條件最高可享受300萬元入駐扶持。其中,港資金融機構按照扶持標準的1.2倍執行。

金融科技、數字人民幣、綠色金融等前沿特色金融也出現在政策扶持範圍。比如,每年安排1000萬元支援數字人民幣應用和推廣,給予開展數字人民幣業務的機構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的落戶獎勵;經認定的綠色金融機構可獲100萬元獎勵;對上市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等。

此外,鼓勵持牌金融機構在前海集聚發展,對新註冊或新遷入前海的持牌金融機構等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其中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專營機構可獲得最高1000萬元獎勵。

《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意在提高前海辦公樓宇入駐率和產業集聚度,對港資企業、總部企業扶持力度大。

比如,總部企業申請購置扶持,每平方米可補貼3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分三年平均發放;其他重點機構則每平方米補貼1500元,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分三年平均發放。而總部企業申請租金扶持,則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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