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項社會保險當中,失業保險算是一個相對冷門的險種,因為涉及的人員數量不像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那麼多,使用頻次也相對較低,所以很多人都對這個保險知之甚少。有些參保人員失業了都不知道自己還有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取,從而錯失了原本應該享受的待遇。究竟什麼情況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多少?如何領?這裡做一個詳述。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勞動者是出於個人的主觀意願,而向工作單位提出辭職的。這種情況不符合“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條件,所以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失業人員最關心的當然還是失業保險金到底能領多少錢。北京市的規定是:失業保險金平均發放標準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按照繳費時間長短,每滿5年,提高一個檔次。目前北京失業保險金每月最低可領取2034元,最高可領2143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每月一律按2034元發放。
當然,失業保險金也不是可以無限期領取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2年至4年的,每增加一年,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增加3個月。累計繳費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手續也非常簡單。從2020年起,本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全面推行“個人承諾”和“全程網辦”的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登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眾號、官方APP,線上錄入本人身份證號、銀行賬號資訊,即可申領相關失業保險待遇,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材料。
除了領取失業保險金外,失業者還可以享受一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例如,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正常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他的遺屬可以根據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代麗麗
編輯:蔡文清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