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洪災是季節性的自然災害,應退耕還湖,不需要建大壩?

退耕還湖,首先,要明確的是耕地有沒有佔用湖泊,佔用了不僅要退,還要罰款;其次是,如果沒有佔用,應該如何保障鄱陽湖地區的農耕生產?最後就是,究竟要不要干預自然,需要評估,是修圩堤好,還是不修好?

關於鄱陽湖的水患,最近幾年爭論的比較激烈,一方是說:鄱陽湖就應該有水患,因為屬於季節性水患,江西的雨量比較大,符合自然規律。他們覺得,不應該在鄱陽湖上建大壩,因為鄱陽湖享受洪水的福利,土地肥沃,即便是三年自然災害時期,三杯酒,增加三億斤糧食。

人都會死,那麼還要治病幹嘛?其實筆者認為,人類發展到現在,是因為戰勝了大部分自然災害,比如,發明了火,能防止野獸進攻,同時也能吃熟食,減少疾病的發生。古代有大禹治水,而現代,不能一個自然災害就結案,把問題推的一乾二淨。

鄱陽湖洪災是季節性的自然災害,應退耕還湖,不需要建大壩?

另外一方是說,鄱陽湖的水患,需要根治,人類的存在是戰勝自然,你不能戰勝自然,就會被自然所害。保護自然,需要適當干預和改良,不是任其發展,因為自然也需要在一個合理範圍內。自然要為人所用,而不是人為自然所累,就如鄱陽湖的洪水,影響人類生活,這對於自然也無益。

人和自然要和諧共處,屬於共生關係。

筆者認為,那些說任其發展的人,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這種言語,傷害了一百五十萬鄱陽兒女的感情。鄱陽人要的不是每年有人來救災,這份恩情,鄱陽人受之不起。既然是季節性自然災害,每年端午前雨量充沛,為何不採取一些措施?有一條重要資訊是:三峽的主汛期是7-9月,所以每年5-6月需要開閘洩洪,確保三峽汛期來臨時能安全度汛。

鄱陽湖洪災是季節性的自然災害,應退耕還湖,不需要建大壩?

當我們雨量充足的時候,三峽放水,這不是人為的自然災害嗎?三峽放水的時候,有沒有過我們下游準備好沒有呀!既然三峽每年都端午前後洩洪,江西怎麼不長記性?提高大壩或者設定洩洪區減少洪災。

鄱陽湖區域是產糧大區,每年的洪水,使得江西的水稻只能種植一季,這加劇了糧食安全問題。如果再遇到三年自然災害,江西還能向全國輸送3億斤糧食嗎?沿鄱陽湖灘塗被淹沒也罷,而現實是數不盡的良田被淹沒,農作物減產絕收,房屋等建築物受損。

拿我們鄱陽凰崗來說,50年來堤壩年久失修。沒有三峽工程的時候,我們凰崗幾乎沒有洪災。有了三峽大壩的時候(1998年三峽蓄水)安徽等地均受災。這說明什麼問題?三峽放的水,我們裝不下,我們的堤壩太矮了。有人還說:洪水來的快,去的也快,可是留下來的缺失滿目瘡痍,洪水帶走了財富。

鄱陽湖洪災是季節性的自然災害,應退耕還湖,不需要建大壩?

鄱陽湖在水利建設上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我們地勢高的地方,人口密集的凰崗,不應該作為洩洪區;其他地方也是如此,洩洪排澇因地制宜,不能說三峽的水過來了,鄱陽受災是洩洪是理所應當的。有人說:鄱陽湖洪水是因洪水倒灌?既然倒灌原因,從1998年至今,22年了,還沒對策,怎能讓老百姓不傷心。

大壩堅實了,那麼才能安全度汛,三峽如此,鄱陽也是如此。水透過大壩、水閘等水利樞紐導流調控,而現在是我們對鄱陽湖洪水沒有有效的措施。鄱陽縣城的江邊,建立了那麼多房子,堤壩老高,而我們鄉下呢?不建大壩要洩洪。鄉下人的命就不是命?鄉下人的房子就不是房子?

鄱陽湖洪災是季節性的自然災害,應退耕還湖,不需要建大壩?

農村奔小康,治理環境,減少自然災害是根本,我們鄱陽沒有了發展環境,年年漲水,誰願意來!不是我們鄱陽幹部沒幹勁、沒能力,而是年年看到洪水就沒有了鬥志——多少辛勞,因為洪水毀於一旦,看看那被沖毀的橋和路,以及淹死的莊稼,困在家裡不自由的人們,有心無力,內心無法平靜。

江西人又不是要去在鄱陽湖中心建大壩,建堤壩是為保護鄱陽邊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別是湖邊的村莊和農田需堤壩保護,有多少農田和村莊是侵佔湖區而建?好像沒有。如果違建的淹了也罷,那是咎由自取。鄱陽湖區的人誰願意洪水侵襲?這是群眾的呼聲,一年比一年強烈。

懇請上級政府,儘快完善水利建設,合理設定洩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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