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等註冊執業資格證書跨區域註冊執業備受關注。近日,滬浙蘇發文支援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等跨區域註冊執業並統籌相關考試製度。
7月3日,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政府印發《關於支援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支援政策》)。
《支援政策》圍繞改革賦權、財政金融支援、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設、公共服務共建共享、要素流動、管理和服務創新、組織保障8個方面,提出了22條具體政策措施。
其中提出,統一相關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和職稱評審標準。對二級建造師、二級註冊計量師、二級造價工程師、初級註冊安全工程師等職業資格考試專案,實行統一合格標準、統一證書式樣。對考試合格人員,允許跨區域註冊執業。
賦予示範區執委會省級專案管理許可權,統一管理跨區域專案,負責先行啟動區內除國家另有規定以外的跨區域投資專案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管理。賦予示範區執委會聯合兩區一縣政府行使先行啟動區控詳規劃的審批權。同時,兩省一市按比例共同出資設立示範區先行啟動區財政專項資金(3年累計不少於100億元),用於示範區先行啟動區的建設發展以及相關執行保障。
建立建設用地指標統籌管理機制。示範區建設專案用地指標由兩省一市優先保障。涉及區域規劃的軌道、高速公路、國道、航道、通用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專案用地指標,由省(市)以上統籌安排。按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原則,由兩省一市建立建設用地指標週轉機制,週轉期最長不超過5年,保障示範區重大專案實施。
本文素材來源於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建築時報,由“建築經濟與管理”編輯整理(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需轉載務請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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