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珠回國投案。
本報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中央追逃辦成立以來,連續組織開展“天網行動”,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集中力量資源開展追逃追贓。2014年至2020年6月,全國共從12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31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2075人、“紅通人員”348人、“百名紅通人員”60人,追回贓款196.54億元,有效削減了外逃人員存量;其中,國家監委成立以來,追回人數、追贓金額同比均大幅增長。紮實的資料背後,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帶來的追逃追贓領域治理效能的提升,彰顯著反腐敗國際合作和追逃追贓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案例1
楊秀珠案
“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無條件回國
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
外逃13年、逃竄6個國家、申請3次政治避難……楊秀珠脾氣倔強、性格固執,加之親情淡漠,曾一度抱著“死也要死在國外”的頑固對抗心理。
針對此案特點,中央追逃辦為該案確定“勸返、遣返、異地追訴”三管齊下、以勸返為主的追逃策略。在辦案機關的精心準備下,中方向外方提供了大量證據,有條不紊地推進異地追訴,擠壓楊秀珠的生存空間,瓦解其寧死不歸的頑固心理,為勸返打下基礎。
在漫長而艱難的追逃過程中,辦案機關透過各種渠道掌握她的資訊,一刻也沒放鬆過。為推進楊秀珠案,2014年以來,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直接指揮下,中央追逃辦召開了80餘次協調會和推進會。最終,楊秀珠在無處可逃、無錢可花、無人可靠的情況下,不得不放棄了徒勞無功的最後掙扎,要求“無條件回國接受法律懲處”。
>>點評
楊秀珠案是近年來最艱鉅、最複雜,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在中央追逃辦的統籌協調下,我國司法、執法和外交等部門與多個國家密切合作,開展異地追訴、遣返等工作,啟動對有關人員的反洗錢調查,保持多渠道、全方位追逃高壓態勢。楊秀珠案形成了追逃過程完整、戰法豐富並具有借鑑意義的國際追逃工作經驗,是我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標誌性案件,也是中外反腐敗執法合作的典型案例。
案例2
閆永明案
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開展國際合作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國和紐西蘭兩國執法部門密切合作,潛逃海外15年之久的閆永明回國投案。
“百名紅通人員”第5號閆永明,原是吉林通化金馬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涉嫌職務侵佔犯罪。2001年11月,他潛逃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
在該案追逃追贓過程中,中澳、中新執法部門全力開展合作,綜合運用多種方式。中澳合作方面,根據中方提供的強有力證據,澳方依法凍結閆永明在澳資產,罰沒款全額返還中方。中新合作方面,新方對閆永明開展反洗錢調查,充分探討、相互配合、相互支援。在聯合執法的強大壓力下,經過32次正面交鋒,終於使閆永明認識到回國投案、退繳贓款是最好的選擇。2016年11月12日,潛逃海外15年的閆永明結束了逃亡生涯,回國投案。司法機關依法罰沒並追繳了閆永明涉案贓款和違法所得收益。
>>點評
在司法處理方面,閆永明案運用創造性思維,找到各方都接受的解決方法,使閆永明在中新兩國都認罪並受罰,推動案件圓滿審結。該案是中新、中澳執法合作的重大成果,是一起綜合運用多種執法合作方式手段、探索創造性解決方案的典型案件。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