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新修訂的《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下稱《條例》),自2022年9月26日起施行。《條例》共8部分59條內容,以提升檢察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為重點,全面推進檢察官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這是順應人民群眾新時代更高司法需求的現實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進入新發展階段,與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檢察官素質能力還存在跟不上、不適應等問題,迫切需要從頂層設計層面,進一步提升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確保檢察官更好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
↑最高人民檢察院 資料配圖
“修訂前的《檢察官培訓條例》是2007年制定實施的,多年來對於推進檢察官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提高檢察官教育培訓質量、助力檢察官隊伍素質提升發揮了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和司法體制改革的深化落實,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任務,原有條例亟待配套修改完善。
為此,最高檢黨組將《條例》修訂工作列為2022年黨組重點督辦事項,“經過多次集中研討,數易其稿,廣泛徵求各級檢察機關意見建議,歷時8個多月完成《條例》修訂工作。新修訂《條例》共8章59條,與2007年《檢察官培訓條例》相比,架構、內容上都進行了比較大的調整,相信必將更好地規範和指導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條例》修訂過程中,突出吸納最新成果,系統整合近些年中央對教育培訓工作的決策部署、最高檢黨組對檢察教育培訓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地在實踐中的創新做法等,構建與時俱進的制度機制,“比如,將最高檢決策部署及釋出的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作為檢察委員會、檢察官聯席會議學習必學內容。”
“為適應新時代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需要,《條例》還明確提出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金融、智慧財產權、食品藥品監管、環境資源保護、大資料運用等相關知識的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有關負責人強調,《條例》作為新時代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的“新指南”,涵蓋了檢察官教育培訓工作各方面,內容豐富,政治性、思想性、時代性鮮明,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各級檢察機關要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以各種形式加強對《條例》的宣傳解讀和專題培訓,並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細則,透過進一步細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貫徹落實《條例》的針對性、可操作性。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責編 鄧旆光 編輯 何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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