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環拍攝的維多利亞港兩岸(資料照片)。新華社記者 王申 攝
新華社香港4月3日電(記者劉明洋)第六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將於5月8日舉行,提名期從4月3日開始,至4月16日結束。考慮到行政長官選舉的特殊性,香港特區政府日前已豁免行政長官候選人舉行與選舉相關的聚集。
根據香港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告,按照《選舉程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第541J章)的規定,候選人必須在提名期內的通常辦公時間內,親自到香港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把填妥的提名錶格送交選舉主任。由於4月15日至16日為公眾假期,故提交提名錶格的限期為4月14日下午5時。
針對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而實施的有關限聚令規定,禁止在有關公眾地方進行多於2人的聚集以及涉及兩戶以上的人士在私人地方進行多戶聚集。有關限聚令將一直延長至4月20日為止。
香港特區政府日前表示,考慮到行政長官選舉的特殊性,政務司司長已行使有關權力,准許行政長官候選人在4月3日至5月8日期間,可以豁免舉行特定的群組聚集或多戶聚集。
有關准許只適用於在受規限的公眾地方內進行的室內聚集,而不適用於戶外的群組聚集。聚集期間,參與人士在入場前必須量體溫,在活動期間必須佩戴口罩,不可提供食物或飲品等。
特區政府表示,行政長官選舉為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的選舉,情況的特殊性毋庸置疑。讓選委及廣大市民充分了解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施政方針,可令特區政府日後施政更為順暢。作出有關豁免符合公眾利益,且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