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1萬元!萊蕪申通快遞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分揀作業受罰

12月16日,濟南市郵政管理局就萊蕪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分揀作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公司未按規定分揀作業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罰款10000元,同時責令立即整改違法行為。

企查查資訊顯示,萊蕪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成立於2009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裴勇,註冊資本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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